近期
銀川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發布通知
(資料圖)
對銀川市住房公積金使用政策予以調整
各住房公積金繳存單位、繳存職工:
為貫徹“租購并舉”住房制度的總要求,落實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關于重點支持新市民、青年人解決住房問題工作安排,更好地支持住房公積金繳存職工剛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經市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研究決定,對我市住房公積金使用政策予以調整,現將具體調整情況通知如下:
一、調整住房公積金提取政策
1.放寬租房提取條件和提高租房提取頻次。在銀川市繳存住房公積金的職工,本人及配偶名下在銀川市無自有住房且租賃自住住房的,連續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滿3個月后,每月可申請提取一次住房公積金用于支付房租。
2.提高租房提取額度。自2023年1月1日起,在銀川市無自住住房且租賃商品住房的,繳存職工家庭每年租房提取額度21600元。租住公共租賃住房的,按照實際房租支出金額提取。
3.提取住房公積金支付購房首付款。繳存職工及其配偶在購買銀川市行政區域內的新建商品住房,可在辦理房屋買賣合同備案前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用于支付購房首付款。
二 、調整住房公積金貸款政策
符合國家生育政策生育的多子女家庭,在銀川市購買首套普通自住住房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的,生育二孩、二孩以上(不含二孩)的繳存職工家庭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且符合申請條件的,最高貸款額度可在最高貸款限額(最高貸款限額根據公積金繳存余額、所購房屋類型、公積金貸款使用次數等因素確定)的基礎上分別上浮5萬元和10萬元。
以上政策由銀川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負責解釋。
本通知自印發之日起施行。
來源:銀川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銀川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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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楊春暉 監審:楊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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