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項目位置
本次規劃地塊位于平頂山市新華區武莊溝以西,東穿團結路,西穿稻香路,北鄰規劃一路,南鄰平安大道。
(資料圖)
二、用地性質
本次規劃范圍內,03-1、04-5、04-6、05-1、06 地塊用地性質為二類居住用地兼容商業用地,03-2、03-3、04-3-02、07 地塊用地性質為中小學用地,04-3-01 地塊用地性質為商業用地,05-2 地塊用地性質為公園綠地。
三、塊控規指標03-1地塊
1、規劃用地面積:37736.11平方米;
2、容積率:不大于 3.1;
3、建筑密度:不大于 30%;
4、綠地率:不小于 35%;
5、建筑限高:80 米;
6、商業兼容比例:7%—10%。
03-2 地塊
1、規劃用地面積:880.06 平方米;
2、容積率:不大于 1.0;
3、建筑密度:不大于 20%;
4、綠地率:不小于 35%;
第 1 頁5、建筑限高:24 米。
03-3地塊
1、規劃用地面積:1696.35 平方米;
2、容積率:不大于 1.0;
3、建筑密度:不大于 20%;
4、綠地率:不小于 35%;
5、建筑限高:24 米。
04-3-01地塊
1、規劃用地面積:4113.05 平方米;
2、容積率:不大于 2.1;
3、建筑密度:不大于 30%;
4、綠地率:不小于 35%;
5、建筑限高:30 米。
04-3-02地塊
1、規劃用地面積:3824.48 平方米;
2、容積率:不大于 1.0;
3、建筑密度:不大于 20%;
4、綠地率:不小于 35%;
5、建筑限高:24 米。
04-5地塊
1、規劃用地面積:56687.99 平方米;
2、容積率:不大于 3.0;
3、建筑密度:不大于 22%;
4、綠地率:不小于 35%;
第 2 頁5、建筑限高:80 米;
6、商業兼容比例:12%—15%。
04-6 地塊
1、規劃用地面積:39376.46 平方米;
2、容積率:不大于 2.8;
3、建筑密度:不大于 22%;
4、綠地率:不小于 35%;
5、建筑限高:80 米;
6、商業兼容比例:7%—10%。
05-1 地塊
1、規劃用地面積:10075.22 平方米;
2、容積率:不大于 3.0;
3、建筑密度:不大于 22%;
4、綠地率:不小于 35%;
5、建筑限高:80 米;
6、商業兼容比例:7%—10%。
05-2 地塊
1、規劃用地面積:3740.06 平方米;
2、綠地率:不小于 80%。
06地塊
1、規劃用地面積:20561.07 平方米;
2、容積率:不大于 2.8;
3、建筑密度:不大于 22%;
4、綠地率:不小于 35%;
第 3 頁5、建筑限高:80 米;
6、商業兼容比例:27%—30%。
07 地塊
1、規劃用地面積:14272.06 平方米;
2、容積率:不大于 1.0;
3、建筑密度:不大于 20%;
4、綠地率:不小于 35%;
5、建筑限高:24 米。
四、建筑設計要求
1、道路控制
平安大道、團結路道路紅線 40.0 米,樂武路道路紅線30.0 米,規劃一路、金山一路、金山二路道路紅線 20.0 米,稻香東路、稻香西路道路紅線 18.0 米。
2、建筑退讓距離
03-1 地塊退北側樂武路道路紅線不少于 10 米,退東側團結路道路紅線不少于 15 米,退南側平安大道道路紅線不少于 15 米,退南側 03-2 地塊用地邊界不少于 15 米,退西側金山二路道路紅線不少于 5 米,退西側 03-3 地塊用地邊界不少于 7.5 米。
04-3-01 地塊退南側樂武路道路紅線不少于 10 米,退西側稻香東路道路紅線不少于 5 米,退東側 04-3-02 地塊用地邊界不少于 3 米,退北側用地邊界不少于 3 米。
04-3-02 地塊退南側樂武路道路紅線不少于 10 米,退東側金山一路道路紅線不少于 5 米,退西側 04-3-01 地塊用地
第 4 頁邊界不少于 3 米。
04-5 地塊退南側樂武路道路紅線不少于 10 米,退東側金山二路道路紅線不少于 5 米,退西側金山一路道路紅線不少于 5 米,退北側規劃一路道路紅線不少于 10 米。
04-6 地塊退南側樂武路道路紅線不少于 10 米,退東側團結路道路紅線不少于 15 米,退西側金山二路道路紅線不少于 5 米,退北側規劃一路道路紅線不少于 10 米。
05-1 地塊退南側樂武路道路紅線不少于 10 米,退東側稻香西路道路紅線不少于 5 米,退西側用地邊界不少于 7.5米,退北側用地邊界不少于 10 米。
06 地塊退南側樂武路道路紅線不少于 10 米,退西側團結路道路紅線不少于 15 米。
07 地塊退北側樂武路道路紅線不少于 10 米,退西側團結路道路紅線不少于 15 米,退南側用地邊界不少于 3 米。
3、交通出入口方位
03-1 地塊出入口通向北側樂武路、東側團結路、西側金山二路、南側平安大道。
04-3-01、04-3-02 地塊出入口通向南側樂武路。
04-5 地塊出入口通向南側樂武路、東側金山二路、西側金山一路、北側規劃一路。
04-6 地塊出入口通向南側樂武路、東側團結路、西側金山二路、北側規劃一路。
05-1 地塊出入口通向東側稻香西路。
06 地塊出入口通向南側樂武路、西側團結路
第 5 頁07 地塊出入口通向北側樂武路、西側團結路。
五、配建設施要求
1、由新華區人民政府落實該規劃實施的完整性。
2、本規劃用地分類依據《城市用地分類與規劃建設用地標準》(GBJ50137-2011)執行。
3、該項目部分地塊處于采煤塌陷區,土地權屬企業(或個人)應嚴格參照中煤科工集團唐山研究院有限公司出具的《地基穩定性評價報告》和河南地礦集團中昊建設工程有限公司出具的《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報告》開展項目建設,確保工程不受采煤塌陷等地質災害的影響,保障建筑安全質量。
4、房屋建筑施工前須由土地權屬企業(或個人)進行注漿治理,建筑高度應符合地災、地穩報告中,注漿治理后采空區影響分界線劃分的Ⅰ區可建 17 層、Ⅱ區可建 33 層的要求。注漿治理經具備相關資質和技術能力的單位評估合格后,方可進行下一步建設。
5、為了保證擬建區域地基的長期穩定性,避免地表由于再次產生較大的不均勻沉降而危及新建建筑物的安全,今后應嚴禁在擬建區域正下方和周圍區域進行煤層的開采或復采。同時該保護煤柱線須報經平煤神馬集團和市城市規劃行政主管部門批準備案。
6、建筑設計考慮老建筑的處理滿足道路轉角建筑景觀要求;建筑色彩應協調統一,建筑形體及外部空間應與周邊建筑協調,形成統一有機的整體。
7、室外體育用地人均不低于 0.3 平方米或室內體育活
第 6 頁動用房建筑面積不低于 0.1 平方米,并配套建設公共體育健身設施。
8、04-5 地塊建設 12 班幼兒園,用地面積不少于 5000平方米;06 地塊建設 18 班幼兒園,用地面積不少于 7500 平方米;滿足周邊居住區適齡學生就學和兒童入園需要。
9、新建住宅區社區服務用房和社區養老服務設施面積均按 30 ㎡/百戶設置,不足 1000 戶的按 300 平方米配建。配建的社區服務用房和社區養老服務設施,與居民住宅同步規劃、同步建設、同步驗收、同步交付使用。
10、物業管理用房配建:按照物業管理區域內總建筑面積配置,建筑面積 2 萬㎡以下的,物業管理用房面積不低于80 ㎡;超過 2 萬㎡至 20 萬㎡部分,按照 4‰的比例配置;超過 20 萬㎡至 30 萬㎡ 部分,按照 3‰的比例配置;超過30 萬㎡以上部分,按照 2‰的比 例配置。
11、機動車停車配建:住宅建筑機動車停車位應按照不少于 1.2 輛/戶的標準配建,建筑面積大于等于 140 ㎡的戶型應按照 1.5 輛/戶的標準配建;商業建筑應按照每百平方米建筑面積 1.0 個泊位標準配建。
12、非機動車停車配建:商業按 8 個/百平方米標準配建,住宅按 1.5 個/戶標準配建。
13、規劃地塊內應配建垃圾收集點、配電室等相關配套設施,建筑面積符合省市要求及國家規范。
14、新建住宅項目應按平頂山市防火安全委員會關于印發《平頂山市電動自行車火災防范專項治理工作宣傳方案》第 7 頁(平防安〔2015〕14 號)的通知要求設置電動自行車停放場所和充電裝置。新建住宅配建停車位應 100%預留電動汽車充電設施建設安裝條件。
15、新建住宅建筑應按照規定配建郵政信報箱群(間),安裝率應達到 100%;并按規范設置無障礙設施。
16、社區養老服務設施等配套設施可聯合建設。
17、如 07 地塊歸屬于南側學校,則與南側地塊統一考慮建筑退界距離。
六、市政配建設施要求
1、給排水設施接城市給排水管網。
2、電力、電訊接城市電力、電訊管線。
3、燃氣接城市燃氣管網
來源:平頂山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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