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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社北京6月6日電(記者陳旭、郭宇靖)為減輕百姓租房負擔,北京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6日印發《關于進一步優化租房提取業務的通知》,明確無發票租房提取每人每月額度由1500元調整為2000元;多子女家庭在辦理租房合同備案的,提供租房發票可按實際月租金提取,不受月繳存額限制。 申請租房提取住房公積金需滿足以下條件:申請人及配偶在京無自有住房,在京租賃住房,且已連續足額繳納住房公積金3個月以上。目前,住房公積金有五類租房提取情形,分別是無發票租房提取、租住商品住房提取、多子女家庭租住商品住房提取、租住公租房提取、租住保障性租賃住房提取。 通知提高了支付頻率,2023年6月5日后,所有新申請的租房提取全部為按月提取。無發票租房提取的事項有效期為一年,租住商品住房提取和多子女家庭租住商品住房提取的事項有效期對應租房發票的租期。 據悉,北京住房公積金租房提取數量較多的情形是無發票租房提取,在政策發布后,如之前已辦理無發票租房提取,將在下次支付時自動調整提取額度。目前,租房提取已實現全程網辦,北京市住建委的“北京市房屋租賃管理服務平臺”可辦理房屋租賃合同備案。 北京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有關負責人介紹,政策堅持“房子是用來住的、不是用來炒的”定位,促進建立租購并舉的住房制度,加大住房公積金對居民租賃住房支持力度。(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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