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幾年樓市低迷,房地產營銷策略可謂層出不窮,在“大蒜換房”、“西瓜換房”、“買房送工作”、“買房送豬”等博取市場眼球的操作之后,“負首付”成了近期房地產業的熱門詞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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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開發商和中介為了促銷,通過“低首付”來吸引購房者,深圳、重慶等地還出現了“零首付”和“負首付”現象。如果用“負首付”方法買房,假如一套房子評估價570萬元,業主售價520萬元,購房者可在銀行貸款570萬元買下這套房,還剩50萬元用于裝修。重慶巴南區一位房產中介近日推薦稱,“首付負1萬元!沒錯,不需要首付還能再拿1萬元……”
業內人士認為,“負首付”的運作邏輯與“高評高貸”一樣,所謂“高評”是指高值評估,“高貸”則指高額貸款。購房者可以通過做高評估價格,從銀行獲取更多貸款來變相降低首付,這樣就可以實現低首付、零首付甚至倒拿錢。
中原地產首席分析師張大偉指出,現階段的“高評高貸”采取陰陽合同的方式實現目的,即買賣雙方簽署兩份購房合同,其中“陽合同”代表被做高的房價,作為網簽合同網上備案,“陰合同”則代表真實的房價,以“陰合同”的房價實際成交,以“陽合同”的房價獲取高額貸款。
針對“低首付”“零首付”“返首付”等營銷亂象,監管部門開始出手叫停。
廣東省惠州市惠陽區住建局近日印發通知稱,將在全區范圍嚴查首付貸、返首付、零首付,以及發布虛假違法房地產廣告、捏造散布不實信息等違規銷售行為。
5月26日,深圳市房地產中介協會發布《關于禁止參與/協助“買房負首付”“零首付”等違規違法行為的鄭重提示》(下稱“《提示》”)稱,“買房負首付”已違反國家相關金融信貸政策。深圳市房地產中介協會進行上述提示,主要是近期有“買房現負首付”的相關新聞,反映深圳市出現以“首付分期”“裝修貸”等形式,誘導購房者購房的違法違規行為。
業內專家提示,“負首付”屬于營銷亂象,更是違規違法行為,背后暗藏多重風險。當前,各地監管部門、房地產行業協會,正從合規角度解決“負首付”等問題,防范各類打擦邊球的違規違法事件出現。
早在2017年9月,住建部、人民銀行、原銀監會聯合發布《關于規范購房融資和加強反洗錢工作的通知》規定,銀行業金融機構在辦理個人住房貸款業務時,要以在房產管理部門備案的網簽合同和住房套數查詢結果作為審核依據,并以網簽備案合同價款和房屋評估價的最低值作為計算基數確定貸款額度。嚴禁房地產開發企業、房地產中介機構,違規提供購房首付融資、首付分期和變相首付墊資。
天下沒有免費的午餐,“負首付”并不是天上掉下的餡餅。購房者就算買房沒有交首付,甚至倒拿錢,但首付這筆錢還是需要后期償還,甚至還的更多。
近年來在房地產營銷話術之下,部分購房者失去理智,持續加杠桿,增加了斷供風險。有的購房者通過消費貸、貸款中介、小額貸款公司等四處籌措資金,既提高了購房成本,又產生了新的風險。無論采取哪種形式,購房成本和額外產生的利息均會轉嫁到購房者身上。
原浙江銀保監局曾提示道,此類模式下,購房人看似“零首付”購得房產,實際卻因前期人為做高房價、支付中介服務費和稅費等,承擔了遠高于房產實際市場價值的負債,甚至面臨個人信息泄露、涉嫌違法等風險,得不償失。
“二季度,房地產市場出現了明顯的成交分化,針對出現‘負首付’這種嚴重違法手段的項目所在區域,大概率區域市場已顯現成交疲軟。”張大偉表示,因此,越是面對樓市弱市之下各種誘人的購房“營銷手段”,越要謹慎購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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