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圖】
從天津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處確認,天津市5月25日起調整公積金貸款政策,執行“認房不認貸”:公積金首次貸款結清后,名下無天津房產的家庭,按照首套住房公積金貸款標準發放;使用過兩次住房公積金貸款的,不予發放住房公積金貸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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