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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于2023年5月17日發布了《關于貫徹執行《廣州市供用電條例》規范電費收費行為的提醒告知書》,要求各電費收費主體(包括村社集體物業經營管理方、出租屋主、二房東等)嚴格按照國家電價政策收取電費,不得擅自提高價格標準,不得通過代收電費、在非電網直供環節收費等形式加價或者變相加價收取電費。該提醒告知書自發布之日起生效,要求各電費收費主體于2023年6月30日前全面糾正自身存在的不規范收費行為,否則將依法查處,對性質惡劣的予以公開曝光。
這一政策無疑是對廣州城中村居民的一大利好,因為城中村普遍存在水電收費過高的現象。據報道,城中村的水費一般為5元一噸,而電費則高達1.5元至2.5元一度,遠遠超過了國家規定的居民用電目錄電價(0.5802元至0.8802元一度)。而且,有些房東還會使用不合格的電表或者人為干預電表的運行,導致電表跑得比車還快。這樣的水電收費不僅給城中村居民帶來了經濟負擔,也影響了他們的正常生活。
然而,在政策下發后,一些房東并沒有按照要求降低水電收費標準,而是采取了一些違規操作來繼續收取高價。以下是一些常見的做法:
改變租金結構。有些房東會在租賃合同中將水電費包含在租金中,并以此為由拒絕給租客出具水電單或者公示水電價格。這樣一來,即使房東按照國家規定繳納水電費,也可以通過提高租金來獲取利潤。增加其他費用。有些房東會在租賃合同中增加一些其他名目的費用,如管理費、服務費、維修費等,并將這些費用與水電費混在一起收取。這樣一來,即使房東按照國家規定繳納水電費,也可以通過增加其他費用來獲取利潤。
拒絕執行政策。還有些房東會直接無視政策要求,繼續按照原來的標準收取水電費,并威脅租客如果不滿意就搬走。這樣一來,即使房東違反了法律法規,也可以通過利用租客的無奈和懼怕來獲取利潤。
以上這些做法都是違反《廣州市供用電條例》和《價格違法行為行政處罰規定》等法律法規的,如果被市場監管部門查處,將面臨警告、罰款、停業整頓等處罰。因此,我們呼吁廣州市場監管部門加強執法力度,及時查處不規范收費行為,并保護城中村居民的合法權益。
同時,我們也呼吁廣州城中村居民積極參與監督,對用電環節不合規收費行為進行舉報,并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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