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上交所和中證指數公司新發及修訂中證油氣資源指數、中證港股通互聯網指數、上證地方政府債指數系列等11條指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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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1日,中證指數公司發布公告稱,將于2023年6月12日正式發布中證油氣資源指數、滬深300金融指數和中證500金融指數3條指數。
其中,中證油氣資源指數從滬深市場中選取業務涉及石油與天然氣的開采、服務與設備制造、煉制加工、運輸及銷售領域的上市公司證券作為指數樣本,反映油氣行業上市公司證券的整體表現。
同時,中證指數公司于近日修訂了中證油氣產業指數。該指數覆蓋油氣產業開采、加工、銷售以及衍生化工產品生產等全產業鏈上市公司。
為進一步健全行業指數體系,中證指數公司將于6月12日同步發布滬深300金融指數和中證500金融指數,以期為投資者提供更豐富的行業分析工具。
中證指數公司將滬深300指數300只樣本按行業分類標準分為11個一級行業、35個二級行業、90余個三級行業及200余個四級行業。滬深300行業指數系列分別以進入各一級、二級、三級、四級行業的全部證券作為樣本編制指數。
同樣,中證指數公司將中證500指數樣本按中證行業分類分為11個一級行業、35個二級行業及90余個三級行業,再以進入各一、二、三級行業的全部證券作為樣本編制指數,形成中證500行業指數。
另外,為進一步提升指數可投資性,上交所和中證指數公司決定修訂中證港股通互聯網指數、上證地方政府債指數系列和上證城投債指數的編制方案。
其中,中證港股通互聯網指數修訂了兩方面內容,一是可投資性篩選條件修訂為“剔除過去12個月或過去3個月平均月換手率不足0.15%的證券,除非該證券過去一年日均成交金額大于5000萬港元”;二是新增可投資性篩選緩沖區規則,剔除過去12個月或過去3個月平均月換手率不足0.1%的原樣本。編制方案其余部分保持不變。
上證地方政府債指數系列(包括上證5年期地方政府債指數、上證10年期地方政府債指數、上證1~5年期地方政府債指數和上證3~7年期地方政府債指數)臨時調整規則修訂為“滿足條件的新發債券自上市次日起進入指數。若樣本發生摘牌等事件,視情況自事件生效之日起剔除出指數”。編制方案其余部分保持不變。
上證城投債指數也對兩方面進行了修訂,一是臨時調整規則修訂為“滿足條件的新發債券自上市次日起進入指數。若樣本發生摘牌等事件,視情況自事件生效之日起剔除出指數”;二是刪除“剩余期限1年以上”的樣本選取條件。編制方案其余部分保持不變。
中證港股通互聯網指數編制方案的修訂將于2023年6月12日實施,上證地方政府債指數系列和上證城投債指數編制方案的修訂將于2023年6月2日實施。
此外,中證指數公司近期推出了中證算力基礎設施主題指數,聚焦數據中心等數字經濟關鍵基礎設施。截至2023年4月,中證指數公司共發布70余條數字經濟相關指數,跟蹤規模超過1300億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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