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圖片)
新京報貝殼財經訊 東北證券5月14日晚間公告,5月12日,公司收到證監會《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證監會認為,公司的相關行為涉嫌違反相關規定,擬決定對東北證券責令改正,給予警告,沒收保薦業務收入188.68萬元,并處以566.03萬元罰款等。
編輯 陳莉
關鍵詞:
版權與免責聲明:
1 本網注明“來源:×××”(非商業周刊網)的作品,均轉載自其它媒體,轉載目的在于傳遞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網贊同其觀點和對其真實性負責,本網不承擔此類稿件侵權行為的連帶責任。
2 在本網的新聞頁面或BBS上進行跟帖或發表言論者,文責自負。
3 相關信息并未經過本網站證實,不對您構成任何投資建議,據此操作,風險自擔。
4 如涉及作品內容、版權等其它問題,請在30日內同本網聯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