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圖】
2001年5月10日,浦江縣城區戶籍制度進行重大改革,《關于深化浦陽鎮城區戶籍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開始執行。
這次戶籍制度改革的重點是:一、對夫妻、未成年子女、父母投靠的,可不再作年限限制,按照居住登記戶口和人戶一致的原則,準予在城區投靠入戶。二、理順戶口類別。原藍印戶口、自理口糧戶口、戶農糧商戶口等,現仍居住城區的,可在居住地登記為城區常住戶口。三、積極引進各類人才。各類中高級專業技術和管理人員、海外留學人員,只要浦江縣經濟社會發展需要,均予積極引進,其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可隨遷。四、鼓勵投資落戶。對在城區投資興業,固定資產投入10萬元以上的,投資者本人及配偶,未成年子女可在城區落戶;從事第三產業,連續2年上交稅收5000元以上的,經營者本人及配偶、未成年子女可在城區落戶。五、引導農村人口向城區集聚。凡在城區有合法固定住所,穩定職業或有生活來源的農民,入住后可遷移城區登記常住戶口。六、放寬購房落戶政策。凡在城區購買成套商品房(含二手房)或自已經合法受讓土地建房的,購(建)房者本人及共同居住生活的直系親屬入住后可在城區登記常住戶口。
(來源:浦江縣人民政府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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