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實話,這兩年樓市行情這么差,房產中介的日子也不好過。
大家如果有印象的話,前些年,感覺大街小巷都是房產中介的門店,現在似乎少了很多,逐漸也只剩下那幾家還比較大的公司的門店在撐著,聽說日子也不好過。
(資料圖片)
可是屋漏偏逢連夜雨,5月8日住建部與市場監管總局聯合發布了《關于規范房地產經紀服務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核心要點有以下四點:
1.加強對房產經紀人員的管理,全面推行經紀從業人員的實名登記,接受社會監督。
2.降低中介費,合理降低房屋買賣及租賃經紀服務費,引導由交易雙方共同承擔中介費。
3.需要明碼標價,不得亂收費,凡是收費項目要由當事人簽字確認。
4.房產中介機構及從業人員不得未經同意收集個人及房屋信息,不得發送商業性短信息或撥打商業性電話。
之前我看到一項調查,說是讓老百姓厭惡的十大行業,房地產和中介都位列其中,我一想,若是把這兩者一合并,房產中介行業會不會位居第一?
當然這是笑談,但以我目前了解的情況,大家普遍對房產中介的印象不是太好,有些房產中介人員為了促成交易拿到中介費,各種滿嘴跑火車的話術都是家常便飯,一步步引導雙方“入局”,到了你真的發現有問題了,就有點進退兩難。
這次住建部與市場監管總局發文,我認為對于房產中介行業發展會有一定的積極引導作用,我來簡單的聊一下這個文件可能起到的作用。
1.采取實名制后,接下來很多懲處措施就會比較容易實施,比如果對于不良中介可以采取一定時間的禁業限制。
2.適當降低中介費,采取階梯式的收費模式也是比較符合實際情況,低總價的房子收費比例可以高點,高總價的房子收費可以適當低點,畢竟雖然總價不同,但中介服務的內容差異并不大,收費也不應差距太大。另外,對于所謂的收費項目需要明碼標價,做到公開透明,有利于促進交易的公平。至于說引導中介費由買賣雙方共同承擔,這個其實重要性不是很大,因為優勢的一方還是可以把這個費用計算到房價里去。
3.對于要求中介機構和從業人員不得違規收集信息和發送商業性短信息或撥打商業性電話,這個有利于引導行業規范發展,禁止中介機構或是從業人員不擇手段的收集客戶信息,然后又狂轟亂炸的打電話發短信,房產中介的電話和短信一度成為騷擾電話的主要類型之一。這個對于從業人員也不一定是壞事,大家都省點心,把時間用在提高個人專業能力和客戶服務水平上去,何樂而不為?
說完這次《意見》可能的影響,那么問題來說,未來房產中介會消失嗎?
或許大家在多多少少還是看到一些新聞說是某些城市要試點二手房買賣雙方直接交易,但這個事情一直是雷聲大雨點小,不太好實施起來,這究竟是為什么?
就目前的二手房交易的流程和涉及的一些事情來說,專業的房產中介還是有必要的,二手房交易涉及到簽約、贖樓(目前部分城市允許帶押過戶)、銀行貸款、過戶、稅費等問題,這個對于非專業人士還是有一定難度的,很容易蒙圈。
因此,從目前情況來看,房產中介還是有其存在的價值的,目前《意見》的發布更多的還是為了規范行業的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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