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佛山市住建局發布通知
(資料圖片僅供參考)
明確了有關商品住房查驗
交付及質量問題處理等方面要求
佛山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關于印發商品住房交付使用管理規定的通知。來源于佛山市住建局網站
圍繞市民普遍關注的“交房即發證”,管理規定指出,符合“交房即發證”條件的商品住房,在銷售階段根據購房人需求約定,由購房人委托開發商辦理“交房即發證”業務。
從前期交付準備到驗收的全流程,新規規定:
1.交付時,車位等配套須已竣工
新建商品住房交付時,小區內綠地率建設、小區內非市政道路、規劃的車位(車庫)、物業服務用房、醫療衛生機構、幼兒園、學校等公共服務及其他配套設施應當符合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要求,已竣工并可正常使用。
2.規范交付現場信息公示
商品住房交付期間,房地產開發企業應當在交付現場顯著位置擺放“交付信息公示欄”,公示商品住房的建設工程竣工驗收備案證明、收房流程、房地產開發企業售后服務電話、行政主管部門監督投訴電話等相關信息。
3.如延期交付須按時提前通知
房地產開發企業無法按照商品房買賣合同約定交付時間進行交付的,應當自出現無法按期交付情形之日起15日內,通過佛山市智慧房產綜合平臺向區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進行報告,并附延遲交付原因、處置方案和購房人溝通方案,報告最遲不得晚于商品房買賣合同約定的交付時間屆滿前30日。
房地產開發企業應當在商品房買賣合同約定的交付日期屆滿前10—20日書面通知購房人延遲交付事宜并做好解釋說明工作。
4.驗房結果須雙方書面確認
房地產開發企業應當派員陪同購房人對房屋進行查驗,并與購房人約定房屋查驗的合理時長。查驗結束后,房地產開發企業應當與購房人就查驗結果進行書面共同確認。購房人逾期未進行查驗的,由房地產開發企業進行書面記錄。
5.明確質量問題處理方式
經購房人查驗,商品住房存在除房屋主體結構外的其他質量問題的,由房地產開發企業按照有關工程和產品質量規范、標準進行修復,并承諾修復時間,修復時間一般不超過30日。若涉及材料或部品更換的,房地產開發企業應當承諾材料或部品更換完畢的期限。
商品住房存在不影響購房人入住的質量瑕疵問題的,但不違反相關法律、法規、規章、規范性文件、強制性標準規定的,房地產開發企業和購房人在協商一致后可先行辦理交付手續。
商品住房存在嚴重影響正常居住使用的質量問題的,房地產開發企業不得要求購房人確認交付。
對交付商品住房質量存在爭議的,購房人與房地產開發企業可單方或雙方委托符合要求的工程質量檢測機構進行質量檢測核驗并出具質量檢測報告。檢測費用由責任方承擔,但雙方另有約定除外。
6.“交房即發證”由購房人委托辦理
符合“交房即發證”條件的商品住房項目,在商品住房銷售階段根據購房人需求約定,由購房人委托房地產開發企業辦理“交房即發證”業務。新建商品住房項目竣工驗收合格后,房地產開發企業應當根據購房人委托,在向自然資源部門申請房屋所有權首次登記時同步提交“交房即發證”的服務對象名單,且協助購房人提交新建商品住房首次轉移登記的申請材料。
經查驗,購房人確認接收房屋的,在交付之日開展發證工作。鼓勵房地產開發企業在交房即發證的同時,聯動提供水、電、燃氣、寬帶網絡、有線電視等開戶服務,方便購房人辦事。
事關二手房、租房中介費兩部門最新明確
為規范房地產經紀服務,加強房地產經紀行業管理,促進房地產市場健康發展,8日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市場監管總局聯合印發《關于規范房地產經紀服務的意見》,就二手房中介費過高、明碼標價、操縱經紀服務收費等問題提出具體要求。看梳理↓
市、縣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門要全面推行經紀從業人員實名登記。經紀從業人員提供服務時,應當佩戴經實名登記的工作牌、信息卡等,公示從業信息,接受社會監督。
房地產經紀機構提供的經紀服務由基本服務和延伸服務組成。基本服務是房地產經紀機構為促成房屋交易提供的一攬子必要服務,包括提供房源客源信息、帶客戶看房、簽訂房屋交易合同、協助辦理不動產登記等。延伸服務是房地產經紀機構接受交易當事人委托提供的代辦貸款等額外服務,每項服務可以單獨提供。
房地產經紀機構要合理降低住房買賣和租賃經紀服務費用。鼓勵按照成交價格越高、服務費率越低的原則實行分檔定價。引導由交易雙方共同承擔經紀服務費用。
房地產經紀機構應當在經營門店、網站、客戶端等場所或渠道,公示服務項目、服務內容和收費標準,不得混合標價和捆綁收費。房地產經紀機構收費前應當向交易當事人出具收費清單,列明收費標準、收費金額,由當事人簽字確認。
具有市場支配地位的房地產經紀機構,不得濫用市場支配地位以不公平高價收取經紀服務費用。房地產互聯網平臺不得強制要求加入平臺的房地產經紀機構實行統一的經紀服務收費標準,不得干預房地產經紀機構自主決定收費標準。
各地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門要制定房屋買賣合同、租賃合同、經紀服務合同示范文本。房地產經紀機構促成房屋交易,應當通過房屋網簽備案系統辦理房屋買賣、租賃合同網簽備案。
房地產經紀機構及從業人員嚴格依法收集、使用、處理客戶個人信息,采取有效措施防范泄露或非法使用客戶個人信息。未經當事人同意,房地產經紀機構及從業人員不得收集個人信息和房屋狀況信息,不得發送商業性短信息或撥打商業性電話。
各地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門會同有關部門依法查處“黑中介”、侵犯個人信息合法權益等違法違規行為,曝光典型案例。對收費明顯高于市場平均水平的房地產經紀機構,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門會同市場監管等部門采取約談等綜合措施進行重點監管。市場監管部門會同有關部門依法查處不按規定明碼標價、操縱經紀服務收費等違反價格和反壟斷法律法規的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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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 | 新佛山編輯部
來源 | 佛山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南方+、央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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