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南哥
(資料圖片僅供參考)
一棟樓31層,在哈爾濱松北區來說,這樣的高樓并不是太多,本來是一件讓人自豪的事情,誰想入住剛十年左右,就飛來橫禍。
一個虎了吧唧的租戶,誰給的膽子這么做?三樓大拆大建搞健身房,即使不拆墻做健身房也不可以吧,整天一群人在里面跑動,樓體也得共振出問題。
租戶太虎,拆遷隊太狠,物業太麻木,房主太大意……
普通的拆除工具干不動,拆遷勾機鏟車都吊上去了,租戶不懂,物業迷糊,裝修隊還不懂嗎?能有拆遷勾機的裝修隊能是站大崗的隊伍嗎?
承重墻被拆當天,樓上就裂縫到15樓,后到20多層,樓上200多戶居民連夜撤離到賓館。
損失慘重,每戶目前安置費標準是200一天,這筆費用都足以讓這些人傾家蕩產,即使樓體加固修復了,樓上住戶能心甘情愿的接受嗎?敢住嗎?還有商業價值嗎?
如果修復不好直接損失就是近2個億!
這裂縫多嚇人,怎么修復?外圍用鋼絲捆起來,樓下三層灌漿實心?
事情已經發生,謾罵也于事無補,修補的事專家正在評估找方案,賠償的事情應該提上日程了。
租戶肯定是沒幾個錢賠償了,有錢開店,理論上也就頂多千八百萬家產,目前應該盡快劃分責任,先行凍結涉事方面的所有關聯財產,具體怎么賠確定后再說,不能讓涉事方轉移了財產。
租戶,房主,物業,裝修隊……一個都不能脫身事外,能扣押多少財產就多少財產,這件事樓上住戶絕不該蒙受這無妄之災的損失。該賠多少錢只能多不能少!
具體幾方面劃分多少責任,這是政府和法院的事情。
很多人說,如果樓廢了,一兩個億,賠光他們也賠不起,最后還是政府兜底,花納稅人的錢。
憑啥呢?如果真的這樣,納稅人絕對不答應!
我有個建議,首先,必須凍結涉事方一切財產。
其次,盡快評估樓體,給出修復和賠償方案。
再次,行政劃分責任,而非漫長的訴訟劃分。
最后,責任劃分后,來說賠償。
賠不起沒關系,建議銀行按揭貸款,在能執行財產的基礎上,所有當事人跟房貸似的,按揭貸款,一輩子慢慢還,總之,倒霉戶的賠償款必須準確及時的到賬。
這樣一算一兩個億問題應該不是太大,該誰的責任就是誰的責任,也給全社會一個教育,否則動不動政府動用納稅人的錢兜底,這種事故還不會引起重視。
網友對這事看法
不能讓老實人被膽大無腦的人毀了,必須讓他們一輩子贖罪。物業,裝修隊,租戶,房主,該多大責任就是該賠多少。
該網友說的還是挺有道理的,首要的是要在這幾個責任方,把賠償款弄過來,他們怎么哭窮,訴苦都沒用,總一輩子來贖罪,受害住戶的損失必須解決了。
這考驗地方政府的智慧與勇氣了。
真這么簡單就好了,但是修復后一難看了,二,樓上住戶能滿意嗎?以后房子能賣出去嗎?
即使修好了,檢測也合格了,住戶能心甘情愿的接受嗎?我想他們的訴求應該是按市場價賠錢吧!
沒出事都自信的很,一副專家的派頭,最煩砸墻的行為,簡直就是謀財害命!
這個有這可能,唉,最后一紙檢測合格通知打發了。
責任劃分可能打官司都要好幾年時間,等賠償的時候可能又沒財產可執行了。
坐幾年牢又咋樣呢?現在坐牢跟讀大學似的,也不苦養的白白胖胖的。
最后大概率還是住戶吃啞巴虧了。
這個事情不同于一般的刑事,民事案件。不應該走漫長無效率的司法渠道,應該直接行政措施,盡快確定責任,凍結財產,不夠賠,強制貸款賠。一輩子慢慢還款。
物業說我好冤枉啊,我也不能24小時盯著他們,不過怎么解釋,這機器不可能揣口袋里帶上樓的吧。
物業說不知情情理上解釋不通的,責任肯定是要有的,看怎么劃分了。
憑什么納稅人兜底,真這么好干,估計吐沫星子都會發洪水了。
希望我提的賠償建議,能得到重視。這件事具有一定得普遍性,危害性則很巨大,必須做出一個嚴懲的榜樣出來,涉事責任方一輩子來贖罪,才能以儆效尤,形成教育意義,讓其他無知者不敢砸墻!
各位有什么好的解決方案,不妨大膽地說一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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