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一段時間,你有沒有發現類似的內容突然在網上就多起來,不管是文章還是短視頻不斷推送,從評論量和點贊量、轉發量還都很高,好像真的是房產方面的“新規”。
趙老師詳細看了多篇內容,發現都是一些正在執行或者很早都已經在執行的政策。
(相關資料圖)
作為18年的地產人,一開始覺得有點可笑,這些自媒體為什么要炒這些剩飯呢?還總結成八條、六條、五條的,看了評論區很多的留言后發現,即使這些舊聞,很多人依然不知道,甚至還很驚訝,問“真的要執行嗎?或者說早該這樣了”等等。
這也說明了房子仍然是很多人關注的對象之一,但是,不得不說,很多人對房產的政策卻一知半解或者根本就不清楚。
本期內容趙老師就給大家解析一下四個所謂五一后房產的“新規”。
2021年9月1日起施行《契稅法》第六條第五項規定:
其實,作為法定繼承人,子女在繼承父母房產時不僅可以免契稅,也不需要繳納個人所得稅、增值稅,只需繳納萬分之五的印花稅即可。
這一條已經生效了一年多時間,并非所謂的今年五一后的“新規”。
2021年9月1日起施行的《契稅法》第六條第四項規定:
更早一點,在2014年《關于夫妻之間房屋土地權屬變更有關契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14〕4號)就有明確說明:
也就是說從2014年開始到現在,這項政策并未發生改變。只要是夫妻婚姻關系存續期內,夫妻之間的房屋、土地權屬“加名”、“減名”、“更名”或“變更共有份額”的,均免征契稅。
這一條已經生效了9年,并非所謂的今年五一之后的“新規”。
2021年1月1日生效的《民法典》第三百五十九條
這一條已經生效兩年多了,并非所謂的今年五一后的“新規”。
2022年8月之后,多個城市就啟動了“帶押過戶”,只是落地執行很慢。直到2023年3月30日,自然資源部和銀爸對不動產“帶押過戶”做出明確部署, 會為三步走:
先推動省會城市、計劃單列市率先實現,再逐步向其他市縣拓展;先推動同一銀行業金融機構率先實現,并逐步向跨銀行業金融機構拓展;先推動住宅類不動產率先實現,并逐步向工業、商業等類型不動產拓展。
目前,不少城市陸續對外發布“帶押過戶”成功落地,但從實際執行來看,并不能一蹴而就。這一條也并非所謂的今年五一之后的“新規”。
這幾年,趙老師也在持續在向外輸出房產知識,目的就是讓看到的人能夠每天掌握一點房產知識,讓更多的人實現“買好房能省錢,懂房產有底氣”。
把所謂的“舊聞”包裝成“新規”能夠受熱捧,從另一角度來看也是好事,畢竟讓更多的人了解到了一些房產知識,雖然是舊聞,但總歸比一些不負責任的自媒體傳達錯誤的房產知識強太多了。
若你在房產方面有疑問,隨時可以與我溝通,滿足您的個性化問題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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