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調整公積金部分使用政策 在鄭州購房最高貸款額度調整至100萬 今日播報

    來源: 觀點機構2023-04-24 12:57:56
      


    【資料圖】

    觀點網訊:4月24日,河南省發布《關于調整住房公積金部分使用政策的通知》(簡稱《通知》)。

    《通知》放寬住房公積金部分提取政策。購買自住住房提取住房公積金的,憑5年內房地產交易或不動產登記部門備案的購房手續或憑證以及稅務部門出具的發票、契稅完稅憑證辦理住房公積金提取,提取總額應不超過購房所支付的金額。因承租本市公共租賃住房或其他住房提取住房公積金的,在不超過家庭最高提取限額的前提下,租房家庭可根據需要,每年一次或分次辦理租房提取住房公積金業務。同時,貸款期限內符合提取條件的可以提取住房公積金。

    《通知》加大住房公積金貸款支持力度。符合住房公積金貸款條件,在鄭州市區內購買自住住房,最高貸款額度由原來的80萬元、60萬元統一調整為100萬元,首套或二套住房、夫妻雙方繳存或單方繳存不影響最高貸款額度。符合省直資金中心2021年11月30日發布《關于省直單位高層次人才住房公積金支持政策的通知》條件的高層次人才,最高貸款額度由原來的120萬元、90萬元統一調整為150萬元。

    按照規定,通知未涉及的住房公積金提取和貸款政策,繼續執行原有規定。該通知自發布之日起執行。在執行前已簽訂購房合同(經房地產管理部門備案)或已通過初審的住房公積金業務,不在該通知的調整范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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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責任編輯:sdnew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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