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政策!銀川市公積金可支付購房首付款!(附辦理流程)

    來源: 寧夏新聞網2023-04-20 08:47:21
      

    “提取公積金支付首付款的政策可真是太好了,我們正愁湊不齊資金付首付款,真是解了我們兩口子的燃眉之急”。4月19日,孟先生在銀川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賀蘭分中心窗口,順利提取名下住房公積金余額支付了購房首付款。

    為進一步優化營商環境,落實“強首府”戰略,促進銀川市房地產市場持續健康發展,充分發揮住房公積金保障和支持職工購房作用,近日,銀川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在全區率先試行提取住房公積金支付首付款的業務。公積金中心協調房產交易中心在業務受理、資金撥付、風險防控等方面進行了全面系統的優化管理,發揮告知承諾制作用,優化業務流程,提高職工辦事的獲得感和滿意度。


    (資料圖片僅供參考)

    繳存職工購買銀川市新建商品住房,可在《商品房買賣合同》備案之前,憑《商品住房認購協議》及《承諾書》申請提取本人及配偶的住房,記者了解到,此次調整試行時間為2023年4月18日至2024年4月18日,改變了之前職工購房需要先自籌資金,完成《商品房買賣合同》備案后,再向公積金中心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的流程,極大減輕了職工使用自有資金支付首付款的周轉壓力。

    下一步,銀川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將持續優化住房公積金提取流程,拓寬住房公積金提取使用,支持職工剛性、改善性住房需求,為職工購房提供資金保障,更好地發揮住房公積金住房保障作用。

    提取住房公積金支付購房

    (新建商品住房)

    首付款業務流程

    為充分發揮住房公積金制度的住房保障作用,進一步支持符合條件的購房職工提取住房公積金支付購房首付款,減輕職工購房前期資金周轉壓力,結合銀川住房公積金管理工作實際,現就職工購買銀川市新建商品住房申請提取職工本人及配偶的住房公積金用于支付購房首付款業務制訂本操作細則。具體操作如下:

    一、辦理條件

    1.職工所購房屋為銀川市新建商品住房。

    2.職工與房地產企業已簽訂《商品住房認購協議》《提取住房公積金支付購房首付款承諾書》(以下簡稱《承諾書》)。

    3.房地產企業已在銀川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辦理樓盤備案手續。

    4.職工本人及配偶無未結清的住房公積金貸款的,公積金賬戶無凍結,未列入公積金中心黑名單,本年度無提取記錄的。

    二、提取額度

    自購房職工與房地產企業簽訂《商品住房認購協議》和《承諾書》之日起,購房職工本人(含共有產權人)及配偶可以申請提取一次住房公積金賬戶內余額用于支付購房首付款。提取金額合計不大于《商品住房認購協議》上約定的的房屋首付款。

    對于需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的職工,貸款主借人應留足余額(申請貸款金額/25)確保提取金額不影響貸款額度,避免因先提取后貸款而導致繳存余額不足,無法足額申請所需住房公積金貸款。

    三、辦理地點及咨詢電話

    購房人需在購房所在地申請辦理。

    公積金服務熱線:12329。

    銀川市轄三區:

    銀川市民大廳D3公積金服務大廳

    永寧縣:

    永寧縣寧和南街204號

    0951-8011171

    賀蘭縣:

    賀蘭縣意湖路三鑫亞龍灣2-9號

    0951-8060832

    靈武市:

    靈武市南薰路187號

    0951-4029591

    四、辦理流程

    1.購房職工與房地產企業簽訂《商品住房認購協議》《承諾書》,并支付商品房認購定金。

    2.購房職工預約后攜帶申請材料到銀川住房公積金業務窗口辦理業務。

    3.公積金中心對職工提交的申請資料進行審核,審核成功后將職工申請提取的住房公積金金額轉入《承諾書》約定的房地產企業預售資金監管賬戶,并向職工出具《公積金提取業務支付憑證》。

    4.購房職工和房地產企業在收到公積金中心出具的《公積金業務支付憑證》15個工作日內,完成《商品房買賣合同》簽訂及備案手續。在《商品房買賣合同》備案中,如實申報購房首付款構成,分別填寫個人出資及公積金支付的具體金額。合同備案后房地產企業要及時告知公積金中心《商品房買賣合同》備案合同編號或提交備案證明。

    五、申請材料

    1.購房職工(含共有產權人)的居民身份證(提取配偶的公積金需夫妻雙方身份證及結婚證或同戶戶口本);

    2.《商品住房認購協議》、房地產企業開具的定金票據;

    3.《提取住房公積金支付購房首付款承諾書》。

    六、其他規定

    1.申請辦理提取住房公積金支付購房首付款,只能由購房職工本人辦理,他人不得代辦。

    2.商品房買賣合同被撤銷、被解除或者被確認無效后,即未發生真實有效的房屋消費行為,職工本人及配偶、房地產企業須配合公積金中心將購房職工提取的公積金從房地產收款賬戶或預售資金監管賬戶原路徑退回住房公積金賬戶。

    3.若購房職工已自籌資金支付購房首付款的,職工本人、配偶及直系親屬可按原購房提取住房公積金業務流程辦理。

    來源:銀川發布、銀川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官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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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王瑩 責編:楊麗 監審:邵志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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