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chinatimes.net.cn)記者劉佳 北京報道
因上市銀行在年報中罕見披露了追索扣回員工績效薪酬的數據,銀行“反向討薪”剎那間成為焦點話題。
(資料圖片)
其中,某大型股份制銀行在年報中表示,該行去年執行績效薪酬追索扣回的員工2876人,占全行員工總數的2.55%,追索扣回績效薪酬總金額5824萬元,相當于人均退薪2.03萬元。
無獨有偶,另一家地方股份制銀行和在港上市的農商行亦在年報中披露了績效薪酬追索扣回的具體細節。
在多位受訪人士看來,銀行薪酬追索情況并不常見、但也不罕見。而銀行追索薪酬的目的主要是維護公司的權益和行業規章制度的嚴肅性。
多家銀行加入到“反向討薪”隊伍
隨著上市銀行年報漸次披露,多項業績數據被曝光。在這些數據中,薪酬數據最吸引眼球。
《華夏時報》記者據wind數據統計顯示,在35家銀行上市銀行中(包括6家國有大行、8家股份行、13家城商行、8家農商行),薪酬最高的股份制銀行在2022年人均超過65萬元,最低的農商行人均薪酬也在30萬元左右。由于國有銀行員工人數眾多,人均薪酬普遍在33萬元左右,處于中間位置。
與高薪酬相匹配的是高額的人均產能。其中,多家股份制銀行人均創收超過330萬元,與其他類型銀行拉開較大差距。
由此可見,在人均薪酬方面,按照等效人力計算,股份銀行薪酬水平處于絕對領先地位,這也跟員工結構、科研投入、地域發展等多項客觀因素有關。
不過薪酬水漲船高,背后可能存在的風險也不可小覷。
目前在監管政策指引下,多數銀行已建立起薪酬延期支付和績效薪酬追索扣回相關機制,這對員工與高管薪酬也產生一定制約作用。
據上市銀行2022年年報披露,絕大多數銀行已制定并實施了績效薪酬延期支付和追索扣回制度。
其中,某中型股份制銀行2022年追索扣回370人績效薪酬1760萬元;某地方農商行2022年在績效追索中扣回金額163萬元。
不僅如此,監管機構在今年3月披露華北一地區5家城商行合并重組期間,對61名高管和關鍵崗位人員追索扣回績效薪酬3359萬元。
更早之前亦有一家位于東北地區的城商行,因位居要職多發薪酬而被要求退回共計近1900萬元。
但是從目前銀行“反向討薪”的人群來看,多半都是追索發放給高管和關鍵崗位人員的薪酬,要求退回員工薪酬人員占比較少。
某大型銀行在年報中表示,為健全績效薪酬激勵約束機制,充分發揮績效薪酬在公司治理和風險管控中的引導作用,平衡當期與長期、收益與風險,防范激進經營行為和違法違規行為,對高級管理人員、關鍵崗位及對風險有重要影響崗位人員建立績效薪酬延期支付及追索扣回機制。
一位接近上述被追索的銀行內部人員對《華夏時報》記者表示,近幾年銀行因為貸款等業務屢屢暴雷,但涉及相關業務的員工,彼時績效薪酬發放是階次按比例下發,因此當業務出現風險問題的時候,銀行會采取追索辦法來收回已發放的暴雷業務相對應的獎金。
相關制度覆蓋95%以上銀保機構
所謂績效薪酬追索扣回,包括追回已支付的績效薪酬和止付未支付的績效薪酬。
2021年1月,中國銀保監會為健全績效薪酬激勵約束機制,充分發揮績效薪酬在銀行保險機構經營管理中的導向作用,下發了《關于建立完善銀行保險機構績效薪酬追索扣回機制的指導意見》,對銀保機構的薪酬延期支付及追索扣回作出了較為全面的規定。
去年8月,財政部也下發《關于進一步加強國有金融企業財務管理的通知》,再次強調金融企業應當制定績效薪酬追索扣回制度,其中明確規定該項制度也適用于離職人員和退休人員。
值得注意的是,在今年3月24日,中國銀保監會發布的《銀行業保險業健全公司治理三年行動取得明顯成效》一文中表示,截至目前,95%以上機構已制定并實施了績效薪酬延期支付和追索扣回制度。
銀保監會指出,特別是在一些高風險機構,相關制度為追究違規高管責任、挽回資產損失發揮了重要作用。
零壹智庫特約研究員于百程對《華夏時報》記者表示,銀行薪酬延期支付與追索扣回機制,是銀行針對高管和關鍵管理崗位的一種激勵約束與風險管理結合的制度。
“銀行是經營風險的行業,不少風險損失當期并不能體現,需要較長時間才能暴露出來,因此上述機制能夠抑制員工的短期行為,更加注重風險的持續管理,從而平衡好當期與長期、收益與風險的關系,確保薪酬激勵與風險調整后的業績相匹配,也有利于銀行業的風險控制和持續健康發展。”于百程如是說。
談及銀行薪酬延期支付與追索扣回機制在業內運行境況,于百程舉例道,銀行業延期支付比較普遍,例如華北地區某銀行將績效薪酬的40%實行延期支付,延期支付期限不少于3年,其中主要高級管理人員績效薪酬延期支付的比例達到50%。追索扣回則是觸發了違規違紀行為或出現職責內風險損失超常暴露等情況,因此發生情況也會少一些。
“金融行業的高薪酬曾在社會上引發熱議,建立健全薪酬分配遞延支付和追索扣回機制能夠充分發揮績效薪酬在公司治理和風險管控中的引導作用,平衡崗位責任和收益。”河南澤槿律師事務所主任付建在接受記者采訪時表示,此舉有利于相關崗位人員勤勉負責,遵守法律法規,認真開展業務,促進銀行等金融行業機構管理水平的提高。
但銀行追索薪酬的利弊也要因具體情況而異。付建提醒到,對于整個行業而言,上述制度在提高內部管理水平的同時,有利于銀行機構穩健經營和可持續發展。不過銀行機構在此項制度建設和實施中要注意政策措施的合理性,避免對職工的勞動收益權造成侵犯。
責任編輯:孟俊蓮 主編:張志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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