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1日
(資料圖片僅供參考)
佛山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發布
《關于調整佛山市提取住房公積金
支付房租有關事項的通知(征求意見稿)》
(以下簡稱“意見稿”)
并向社會征求意見
如果意見稿正式通過
將從2023年7月1日起實施
意見稿指出,職工在佛山市連續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滿3個月,本人及配偶在本市無自有住房且租賃住房的,可提取夫妻雙方住房公積金支付房租。
租住公共租賃住房的,按照實際房租支出金額提取,具體按租金繳納證明核定;
租住商品住房的,月最高可提取額度以本市統計部門公布的上一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10%核定,每月提取額度不應大于月最高可提取額度;
多孩家庭租住商品住房的,按照實際房租支出金額提取,月最高可提取額度以本市統計部門公布的上一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60%核定,月租金大于月最高可提取額度的,超出的部分不計入可提取額度。
同一提取年度內,職工可選擇按年提取或按月提取其中一種方式辦理,每次提取應滿足相應的時間間隔:
按年提取,每個提取年度可申報提取一次,每次提取應間隔12個月以上;
按月提取,每月可申報提取一次,每次提取應間隔1個月以上。
三大調整
1
調整租住商品住房最高可提取額度的計算方式
月最高可提取額度以本市統計部門公布的上一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10%核定。計算公式如下:租住商品住房月最高可提取額度(四舍五入)=上一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10%
調整后的可提取額度將會有較大幅度的提高。
例:按照原計算公式,2022年度(2022年7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租住商品住房年最高可提取額度為7524元,月最高可提取額度為627元。
按照調整后的計算公式,2022年度(2022年7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租住商品住房年最高可提取額度為10428元(本市統計部門公布的2021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8690×10%×12),月最高可提取額度為869元。
注:上述內容僅為舉例說明,2022年度的最高可提取額度仍按原規定執行。
2
加大對多孩家庭租住商品住房的支持力度
多孩家庭租住商品住房的,在月租金不超過月最高可提取額度的情況下,可提取額度以實際房租支出核定;月租金超過月最高可提取額度的,可提取額度以月最高可提取額度核定。月最高可提取額度以本市統計部門公布的上一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60%核定。
3
提高租房提取頻次
在按年提取的基礎上增加按月提取方式,職工可根據需要選擇按月提取或按年提取。
4月11日,在南海半月島生態公園,
一場幕天席地、別開生面的
南海清明生命文化教育系列研討會
拉開序幕。
來源:佛山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廣佛頭條、佛山電視臺
編輯:雷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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