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開始,這條新聞刷屏了——
將來,北京再無“拆遷戶”。
(資料圖片)
《北京市征收集體土地房屋補償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面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該《辦法》正式公布施行后,將作為今后征收集體土地房屋補償的“紅寶書”,屆時已施行近20年的《北京市集體土地房屋拆遷管理辦法》將同時廢止。
新《辦法》要求,廢止了房屋拆遷許可證制度,將集體土地房屋“拆遷”改為“搬遷”。
拆哥解析:拆遷分3次退出歷史舞臺。第一次是“國有土地”上的城市拆遷戶,當時“拆遷”就改為“征收”,且必須達到約85%的簽字率才能啟動項目。
第二次是在2019年,北京二環內胡同的平房(直管公房),改為了“申請式退租”,每平米的價格在13萬元左右。
拆哥從大歷史的高度 看, 2023年4月,這是第三次,是五環外農民的拆遷畫上了句點。
并調整了宅基地區位補償價計算辦法,將“宅基地區位補償價=(當地普通住宅指導價-房屋重置成新的均價)×戶均安置面積÷戶均宅基地面積”,調整為“按照項目所在區片住宅類出讓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基準地價地面單價的一定比例計算,具體比例由區人民政府制定”。
《辦法》明確了可以認定為房屋安置對象的四種情形和不予認定的五種情形。
原文:征收農村村民宅基地房屋的,采取房屋安置或貨幣補償方式予以補償。
符合房屋安置對象認定條件的,可以選擇房屋安置或貨幣補償方式,有條件的地區也可以選擇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方式;
不符合房屋安置對象認定條件的,應當實行貨幣補償方式。
強化以房屋安置方式為主,做到安置房先行,安置房源一般應為具備入住條件的現房,安置房源為期房的,盡量縮短安置周期。
拆哥解析:這是一個重磅信息。現在國家鼓勵現房銷售,安置房以后將過渡到現房化。這意味著,如果開發商做一級開發,前期要沉淀的建安成本回款周期更長了,拆遷實施的周期也會拉長。
《辦法》按照一戶一宅的原則給予補償,嚴格控制宅基地面積補償標準,本著“限高、擴中、托底”的原則,確定安置房安置面積。
宅基地面積超過補償控制標準的部分,只給予貨幣補償。
拆哥解析:比如說,一家已經給了300平米的安置房,以前可能還有額外的50平米,以后不給房,給錢也行。
有房+有錢,豈不更好?
原文:對宅基地面積低于宅基地審批最低標準的,置換安置房面積按照最低標準的一定比例計算。
拆哥解析:其實原來很多家庭的宅基地面積是按267平米計算,孩子從北京城中村遷出變為西城、海淀人以后,安置房面積還是有的,但是之后有可能被“限高”,避免過高的補償標準,對地價進行抬高。
比如那種五環外6萬/平米的地價,買房人買來的房價高,開發商的利潤有限,操盤其實也困難。
我們從新聞中看到的信息是,“拆遷”改“搬遷”后,“搬遷戶”的補償與原來基本一致。
此次變更后,未來“拆哥平臺”會不會改名為“搬哥平臺”,我們可以明確告訴大家,不會哈。
關于北京騰退、搬遷、買房的信息,歡迎大家申請拆哥房產社群!
關鍵詞:
版權與免責聲明:
1 本網注明“來源:×××”(非商業周刊網)的作品,均轉載自其它媒體,轉載目的在于傳遞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網贊同其觀點和對其真實性負責,本網不承擔此類稿件侵權行為的連帶責任。
2 在本網的新聞頁面或BBS上進行跟帖或發表言論者,文責自負。
3 相關信息并未經過本網站證實,不對您構成任何投資建議,據此操作,風險自擔。
4 如涉及作品內容、版權等其它問題,請在30日內同本網聯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