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購買首套房和二套房的朋友們
東莞公積金貸款政策有變化啦~
4月3日起
(相關資料圖)
我市住房公積金貸款
首付款比例下調、
供收比放寬、
最高貸款額度上浮
對剛需和改善型住房消費
進一步釋放政策利好
01
降低住房公積金貸款首付款比例
02
調高月還款額占家庭收入的比例上限
03
多子女繳存人首套最高可貸額度上浮
04
調高貸款最高限額
05
問題解答
公積金組合貸款的首付比例該如何確定?
屬于公積金組合貸款的首付比例應該同時符合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和商業銀行的要求。
例:A在東莞購入首套房子,公積金貸款首付比例為20%,某銀行商業貸款首付比例為30%,則組合貸款的首付比例至少為30%。
異地貸款購買首套住房,最低首付比例可以付兩成么?
不能。屬于異地貸款的,首付比例最低為30%。
如何計算家庭收入?
家庭收入以職工及其配偶繳存基數核定,家庭負債(車貸,消費貸,抵押貸,經營貸等所有貸款)不超過家庭收入55%。
例:A和B是夫妻,繳存基數均為3000元,則其家庭負債不得超過(3000+3000)*55%=3300元。
養育二孩及以上多子女繳存人購買首套自住住房的額度上浮政策,是否與購買裝配式住房、綠色建筑住房等可上浮情形疊加?
不累計。
養育二孩及以上多子女的繳存人購買首套自住住房,單筆貸款計算可貸額度基礎上上浮20%。但不超過最高貸款額度,且與其他額度上浮政策不重復計算,除離異后子女歸屬以共同居住一方核定貸款額度之外,不區分二孩三孩、不區分多孩家庭子女是否包括成年子女、不區分本地異地繳存、不區分單職工雙職工等其他條件。
為何實施至2025年2月28日?
根據《廣東省行政規范性文件管理規定》第十二條的規定,本通知文件需設定不超過5年的有效期,綜合考慮政策的穩定性、房地產市場變化和住房公積金流動性變化等因素,將實施截止時間設定為2025年2月28日,與《東莞市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管理辦法》有效期到期日一致。
新舊政策銜接?
政策公布實施之日起,業務系統提交審核時即按照新政執行。
該通知實施之日起
本市此前出臺的住房公積金貸款政策規定
與本通知不一致的
按本通知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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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東莞發布、東莞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
本期編輯:小品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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