動態焦點:盛邦安全"靠背"條款加劇風險,財務數據"打架" ,信批真實性待考

    來源: 證券市場紅周刊2023-03-29 06:36:47
      

    紅周刊丨汪佳蕊

    盛邦安全在報告期內從供應商處虛開數百萬元增值稅發票,雖然公司表示,其主觀上不存在騙取國家稅款的目的,并及時補足少繳稅款及滯納金,但這也暴露出其內控方面存在重大漏洞。

    日前,專注于網絡空間安全領域的遠江盛邦(北京)網絡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盛邦安全”)科創板IPO過會,此次公司擬募集資金5.65億元投入網絡空間地圖項目、工業互聯網安全項目、數字化營銷網絡建設項目、研發中心建設項目,以及補充流動資金。


    (相關資料圖)

    《紅周刊》注意到,盛邦安全占比較高的賒銷問題正在不斷降低其資產質量,影響著公司的現金流。然而公司仍放寬對大客戶的信用期限,并與部分客戶簽署“背靠背”條款,這可能會進一步增加公司的回款風險。

    信披方面,公司披露的招股書數據也與大客戶披露的數據存在“打架”的情況,信披質量讓人擔憂。此外,個人賬戶收付款、虛開巨額增值稅發票等內控缺陷的存在,也為公司治理埋下不少的隱患。

    “背靠背”條款恐增加流動性風險

    招股書顯示,盛邦安全的主營業務為網絡安全產品的研發、生產和銷售,并提供相關網絡安全服務,主要產品包括網絡安全基礎類產品、業務場景安全類產品、網絡空間地圖類產品以及網絡安全服務。

    2019年至2022年上半年,盛邦安全實現的營業收入分別為1.07億元、1.52億元、2.03億元和6576.80萬元,后三期營收增速分別為42.39%、33.31%和-3.94%;同期實現的凈利潤分別為1614.91萬元、3122.70萬元、4766.31萬元和-978.63萬元,后三期凈利潤增速分別為93.37%、52.63%和-113694.19%。

    由上述數據可以看出,盛邦安全的營業收入和凈利潤的增速正在放緩,尤其是2022年上半年,營收出現下滑,凈利潤甚至出現了虧損??梢?,未來其盈利能力存在較大考驗。

    由于屬于高新技術企業和國家規劃布局內的重點軟件企業,報告期內,盛邦安全享受著銷售軟件產品的增值稅實際稅負超過3%的部分即征即退、研發費用稅前加計扣除(75%),以及企業所得稅優惠稅率(15%或10%)三種稅收優惠政策。換言之,在其凈利潤中,還存在著較大比例的稅收優惠作為支撐。

    2019年至2021年,盛邦安全的主要稅收優惠金額分別為1015.06萬元、1920.51萬元和2145.17萬元,分別占各期利潤總額的51.30%、55.61%和42.12%,稅收優惠所占利潤的比重過半,說明其來自正常經營所得的凈利潤并不多。

    稅收優惠具有不確定性的特點,若未來國家及地方政府主管機關對相關稅收優惠政策做出調整,抑或是企業不再符合相關優惠條件,都會對企業的經營業績產生影響,使得企業盈利水平大大降低,因此過度依賴稅收優惠的風險需要小心。

    不僅如此,盛邦安全較為嚴重的賒銷問題也在不斷降低其資產質量。根據招股書披露,截至報告期各期末,盛邦安全的應收賬款賬面價值分別為4639.17萬元、6073.68萬元、10004.47萬元和9544.25萬元,占營業收入比例分別為43.47%、39.97%、49.39%和145.12%,所占營收比重較高且有增加趨勢。這意味著盛邦安全相當一部分收入僅是“紙上富貴”,為公司貢獻的經營性現金流十分有限。此外,大額應收賬款的存在,需要計提壞賬準備,也會增加減值損失,對此需要引起企業的重視。

    值得注意的是,盛邦安全與部分主要客戶還存在著“背靠背”結算條款的情形。據悉,在很多買賣合同中,買方會要求添加“待買方銷售貨物收款后,再向賣方支付貨款”的“背靠背”約定,這也就意味著在買方銷售貨物并實現收款前,賣方將在很長時間內得不到付款。

    事實上,上交所在審核問詢函中也要求其說明“背靠背”條款對發行人現金流的影響,根據相關回復,盛邦安全與公安部第一研究所、北京賽博興安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賽博興安”)存在“背靠背”付款條款。根據2021年結算條款約定,公安部第一研究所每收到一筆本合同中最終用戶合同款后10個工作日內,向其支付相應的合同金額;賽博興安則是在合同生效且收到最終用戶的貨款后支付總價的30%,產品到貨驗收合格且收到最終用戶的貨款后支付總價的40%,系統驗收合格且收到最終用戶的貨款后支付合同總價的30%。

    可以看出,此種約定雖然降低了買方壓貨的資金占用成本,但是卻將回款風險轉嫁于賣方,造成了雙方利益的失衡,進而說明盛邦安全在交易中的議價能力和話語權不高,可能存在較大的履約風險。

    此外,大額賒銷也對盛邦安全的現金流產生了較大影響。

    報告期內,公司經營活動產生的現金流量凈額分別為717.91萬元、4175.89萬元、2437.95萬元和-694.27萬元,其中2022年上半年已經出現凈流出。從回復函來看,其經營現金流狀況變弱與盛邦安全進一步放寬大客戶的信用政策有關,比如,在2021年,其就將奇安信60天的付款周期延長至120天。

    可以預見的是,隨著營收規模的不斷擴大,盛邦安全會有更多的流動資金沉淀在應收項目之中,一旦無法及時“回血”,由資金鏈緊張引發的流動性風險很可能會影響到企業的正常經營。

    存在虛開增值稅發票等問題

    內控風險需重視

    據招股書披露,盛邦安全在報告期內還存在使用個人賬戶收付款項、與關聯方進行資金拆借、虛開增值稅發票等行為。

    在個人賬戶收付款項方面,根據招股書披露,2019年至2021年4月,盛邦安全所控制個人賬戶的資金凈流入總額為705.47萬元,資金凈流出總額為759.85萬元。

    雖然,盛邦安全表示,其控制并使用的4張個人銀行賬戶已注銷,并對個人賬戶流水進行并賬處理,但利用個人賬戶進行體外收付賬款是典型的財務違規行為,這體現出盛邦安全的財務內控存在問題。

    在資金拆借方面,據招股書披露,2019年盛邦安全曾向關聯方遠江高科和新余網云拆出過資金,雖然兩家公司均已還款,但均未支付利息。

    值得關注的是,盛邦安全還存在取得供應商虛開發票的情形。

    根據首輪問詢函回復,公司取得供應商虛開的發票分為增值稅普通發票和增值稅專用發票兩種。報告期內,盛邦安全向5家供應商共取得虛開增值稅普通發票共132份,發票金額共計415萬元(含稅);取得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共46份,發票金額共計108.54萬元,其中稅額(進項)共計6.14萬元。

    虛開發票屬于違法犯罪行為,而且盛邦安全所涉金額也相當巨大,雖然其在招股書中表示,公司主觀上不存在通過虛開發票以騙取國家稅款的目的,并及時補足少繳稅款及滯納金,沒有造成稅款損失,但這至少暴露出其財務與內控管理方面存在重大漏洞。

    對于擬上市公司來說,財務及內控合規性是上市前的首要審核點,但綜上來看,盛邦安全的內控體系較為薄弱,風控管理方面也存在不少漏洞,若公司不能及時建立健全規范的公司治理結構和內部控制制度,對相關環節加強管理,或將給公司造成更大的財務和法律風險,屆時中小股東的權益恐怕難以得到保障。

    財務數據“打架”

    信批內容真實性待考

    《紅周刊》翻閱招股書還注意到,盛邦安全披露的財務數據與大客戶披露的數據之間存在“打架”的情況。

    根據招股書披露,奇安信在報告期內一直向盛邦安全采購安全產品組件,2019年至2022年上半年,奇安信分別為公司貢獻銷售金額1669.07萬元、1675.15萬元和2243.16萬元和927.10萬元,所占營收比分別為15.64%、11.02%、11.07%和14.10%,為盛邦安全的第一大客戶。

    然而,根據2020年奇安信上市時的招股書中披露數據顯示,盛邦安全是其2019年原材料采購第五大供應商,采購金額為2563.11萬元(詳見附表)。

    不難看出,盛邦安全所披露的銷售數據與同期奇安信上市時所披露的采購數據存在較大差異,差額達到894.04萬元之多,若以盛邦安全披露的數據為基礎,其與奇安信披露的數據偏差幅度高達53.57%。

    為何同一年的財務數據在雙方招股書中會出現如此大的偏差?雙方披露數據究竟孰真孰假?這些恐怕還需要盛邦安全做出解釋。

    (本文已刊發于3月25日《紅周刊》,提及個股僅為舉例分析,不做買賣推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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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責任編輯:sdnew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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