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謝逸楓
(資料圖)
房地產稅試點開征的計劃一直在路上,盡管過去超過十年沒有成功。
昨日,樓繼偉一篇文章說“經濟轉為正常增長后應盡快開展房地產稅試點,房地產稅最適合為地方稅”。這就是非常強烈的房地產稅試點開征信號。
目前國內經濟、房地產市場未企穩,消費的復蘇沒有持續性的全面回暖、穩定的情況下,就采取緊縮的財政、稅收政策,是非常不合適時宜。
拋開房地產稅的本身問題,此時說開展房地產稅試點是迫切想完善財稅制度、彌補財稅收入下降、增加地方收入、調節財稅分配的意圖特別明顯。
總有人盼望開征房地產稅,希望通過房地產稅擠壓出更多的房子,形成供大于求的局面,達到降低房價的目的,實現購房夢,顯然這是非常荒謬的。
買不起房的原因,有市場的因素,有成本的因素,有制度的因素,有個人自己的因素。如果買不起房就指望開征房地產稅降房價純粹是荒謬,因為與房價無關。
房地產稅試點吶喊超過十年,卻沒有開征。背后不僅是立法、法理、產權、交易、土地制度的原因,最為關鍵的是房地產稅的作用無法實現大家的預期。
房地產稅的作用如果真的對房價、供求關系會有立竿見影的效果,想一想,國家為什么不早實施土地、產權、交易制度等改革,對房地產稅立法、開征。
從來不反對開征房地產稅,只反對在沒有消滅、取消重復或疊加的稅種時就開征新的稅種,只反對過分夸大房地產稅對房價、供求關系等的作用、影響。
總結過去發達國家的房地產稅開征經驗看,房地產稅對房價反而是因成本增加刺激上漲。同時與土地財政無關,還不會影響、改變市場的供求關系。
說明房地產稅與這三個無關,一與房價無關,不影響長期房價大勢。 二與土地財政無關,不影響長期土地財政大勢。三與供求關系無關,不影響長期供求大勢。
最悲劇的是房地產稅的開征導致購房成本增加,由于持有房屋的人把房地產稅轉移到房價,最后讓購房者買單。意味著真正繳納房地產稅的人,就是購房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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