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不久綠地理想城項目剛剛發布了兩書,包括保交樓承諾書和無理由退房承諾書后,就在今天,高新發布了《關于進一步保障西安高新區新建商品住宅交付品質的實施意見(試行)》!
意指最大限度的保護購房者合法權益,全力保護新建商品住宅交付品質!
先來看綠地理想城發布的兩書,拋開慣性思維的成見,不得不說此次綠地理想城之舉,對于購房者來說是好事。
(資料圖片)
對于綠地來說,在大環境下,購房者會更謹慎去貨比三家、去權衡思考,那就順水推舟把這份“體諒”擺上臺面。
這樣做的好處,給予購房者足夠的思考時間和可以后悔的權利,還是值得點贊的!
核心看點:
其一、按照保交樓承諾書所寫,如果購買的是綠地理想城項目住宅產品,且已經履行《商品房定購書》《商品房買賣合同》的各項義務,并且無任何違約行為,則自簽署《商品房買賣合同》及《無理由退房協議》之后至項目交房時間如甲方逾期交付,可按《無理由退房協議書》的約定享有無理由退房協議。
如果沒有簽署《無理由退房協議書》,則不享有無理由退房權利。
其二、據無理由退房承諾書內容所示,在交付時間2024年12月31日前,保證準時按合同約定向您交付房屋。如不能按時交付,可根據《商品房買賣合同》約定主張法律責任。
不過!但細則方面還可以更完善。
比如,承諾“無理由退房”,向購房者出具《無理由退房承諾書》并與其簽訂《無理由退房協議書》;即使簽訂協議書,可無理由退房方式銷售,也應明確退款時限等等。
只有這樣,才能讓購房者明明白白消費、安安心心交易。
具體到高新發布的《關于進一步保障西安高新區新建商品住宅交付品質的實施意見(試行)》中,我們需要關注的是:
首先,在土地出讓、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等關鍵節點之前將相關方案報相關部門審核把關。
同時,規劃條件書中要明確建筑密度、綠地率、容積率、建筑高度、車位配比、裝修內容及標準等詳細要求進行設計施工。
而且,還要對沙盤樣板間等進行驗收,杜絕虛假宣傳、夸大營銷,最大限度保護購房者合法權益。
這樣做的好處毋庸置疑!
很多開發商在賣房的時候都不會主動提及套內建筑面積以及公攤面積,遇到稍微懂行一點的客戶,也正是說一下整個小區的平均公攤,而這個數據往往是偏小的。
現在要求開發商明確建筑密度、綠地率、容積率、建筑高度,對購房者來說是好事,最起碼知道自己要買的房子有多少是公攤,不用再吃暗虧。
再就是沙盤+樣板間,也是誤導購房者最為人詬病的一點!
很多容積率比較高的項目,如果按照等比例做模型,呈現的就是密密麻麻的高樓,為了看起來不那么密,很多開發商在做沙盤的時候,會將暫時不開盤的樓棟做成低矮的水晶體,這樣從視覺效果上來看就會顯得比較低密。
還有一點,明明項目距離某地鐵口、學校、商業比較遠,但是在沙盤或者區位示意圖的時候會將項目放大,然后有意無意的將這些配套的距離縮短,看起來似乎咫尺之遙,給購房者營造一種離的很近的錯覺,達到銷售目的。
其次,對房企提供的相關文件進行審核驗收。
審核驗收內容包括建筑密度、綠地率容積率、建筑高度、車位配比、配套設施、城市設計及色彩、景觀照明、苗木成活率、綠地中綠化面積比例、喬灌木栽植面積比例、常綠落葉植物比例、喬灌木數量比例、喬灌木覆蓋率、種植數量、種植質量、園路、燈光、排水、燃熱等事關住房交付品質的各種因素。
對存在擅自調整設計施工方案,使用不合格建筑、綠化、裝修材料,虛假宣傳、夸大營銷,違法發包、肢解發包,不驗收或將驗收不合格的房屋交付使用等違法違規行為的房地產開發企業及時下達整改要求。
如果拒不整改的企業,將按規定暫停商品房預售許可、建設工程竣工驗收備案等業務的辦理,涉嫌違反相關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將與市級部門兩級聯動、依法處罰,并將責任企業或個人計入不良信用名單,并及時對社會通報。
最后再多說幾句,市場信心的修復,不是說喊喊口號就可以了!
畢竟爛尾的、交樓時貨不對板的例子,實在是太多了。
大環境的毒打下,市場變得風聲鶴唳,購房者們變得謹慎再謹慎。
若想再次打通“信任”的橋梁,房企還是需要拿出更多的誠意,和更多的耐心。
而這次,有了官方的交付要求,后期交付界定標準也會更加明晰,也能讓接下來的交付品質起到拉升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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