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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京報訊 (記者張建)3月20日,廣州富力地產股份有限公司(簡稱“富力地產”)發布公告稱,關于某投資管理有限公司與鹽城富力科創發展有限公司、富力地產項目資產收益權轉讓糾紛案,目前公司已收到深圳國際仲裁院的《裁決書》。
根據裁決結果,某投資管理有限公司與鹽城富力科創發展有限公司、富力地產之間簽訂的相關協議、補充協議解除; 鹽城富力科創發展有限公司向某投資管理有限公司支付某投資管理有限公司已支付的剩余轉讓價款和資金占用費18.29億元及相關逾期付款違約金;富力地產對鹽城富力科創發展有限公司的付款義務承擔連帶責任;鹽城富力科創發展有限公司、富力地產向某投資管理有限公司支付本案的保全費1萬元、保全擔保費62.05萬元、律師費22萬元,承擔本案的仲裁費912.68萬元。
富力地產表示,上述仲裁結果將不會對公司債券展期償付安排產生重大不利影響,對公司正常生產經營、財務狀況及償債能力不會產生重大不利影響。
編輯 武新
校對 賈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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