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底什么是抵押貸?與房貸有什么區別呢?
(資料圖片)
房貸:銀行專門為居民買房而設的一種貸款產品,屬于消費貸的其中一種(消費貸即“消費者貸款”)。
如果不是因為政策有要求,只要有房產作為抵押物,銀行對貸款人是否有足夠的償還能力,其實不是那么看重的。對于銀行而言,房貸既穩定又安全,利息收入又高,是企業貸款難以媲美的。
抵押貸:同樣屬于消費貸的一種。要求貸款人提供抵押品作為貸款擔保,以保證貸款的到期償還。抵押品一般為如有價證券、票據、股票、房地產等。
區別也比較明顯:抵押貸主要是服務于企業,房貸則大部分服務于居民。也就是說辦理抵押貸款,貸款主體必須是法人主體。(得用公司主體貸款)
無論是房貸還是抵押貸,其實都是在共用一個相同的貸款利率。
最新的貸款LPR利率:1年期LPR為3.65%,5年期以上LPR為4.3%。
以貸款100萬為例:
同樣的貸款額度,使用3.7%利率和4.3%的利率,月供的利息是有差別,不過好像相差的也不算太大。
可是,由于每個貸款人的情況也不一樣、貸款的時期也不盡相同,特別是早幾年的貸款都有利率上浮的情況出現。往年上浮后的利率都在5.8%~6.1%之間。
如果當利率是5.8%時,對應的利息就是4833.33;6.1%時,對應的利息就是5083.33。
那差別可就相當之大了!
抵押貸還可以控制杠桿
抵押貸里有這樣一個產品,叫做經營性抵押貸款
貸款人可以將房子作為貸款擔保物,向銀行申請最長25年期的貸款。
因為是企業經營性貸款。所以,為了便于企業的資金最大化利用,銀行可以向貸款人提供先息后本的便利條件。就是可以每月只還利息,到期時一次性返還本金。
這樣再對比起每月的還款金額,差別可就巨大了!
每月只需要返還3700的利息,和右邊等額本息的供樓對比,幾乎減少了一倍的月供;如果再對比等額本金,供樓縮水兩倍多!
供樓實在不要太輕松。
如果這時候,房子還附帶有租約的話,分分鐘收到的房租減去每月要償還的利息,還有現金收入呢。
銀行還會告訴你,抵押貸是可以重置的!
就是在貸款期到期后,可以重新申請,然后再循環使用。
豈不是還利息就行,一直不用還本金?
對!理論上確實是如此。
是不是瞬間有種“心動不如行動,行動才能實現心動”的感覺?
可是,當你準備付出行動時,你又開始遇到了各種各樣的問題。
例如:為什么我去銀行貸款,跑了多次銀行說我資質不好,后面中介幫忙只需要去一次就貸款下來了?自己去做貸款做不下來。找中介為什么就能做下來?是不是因為銀行要故意引入第三方而設置的障礙?
其實安排抵押貸并不復雜,辦理流程是這樣的。
以深圳辦理抵押貸的流程為例:
找銀行提供房產申請貸款,銀行一般在七個工作日左右,出具貸款承諾函;
2. 將房子原來的貸款結清,解除原來的抵押登記;
3. 取回紅本,與這家新的貸款銀行辦理房產抵押;
4. 銀行放款,流程完成
是不是很簡單?
這就是銀行對抵押貸標準單的操作流程。
是的。銀行對抵押貸的單子分為標單與非標單。
標單就是符合銀行常規審批標準的單子,一般自己就可以常規辦理,根本不需要什么貸款中介服務機構。也可以說,一般使用貸款中介服務的抵押貸的單子,基本都是屬于銀行的非標準的單子。
現在銀監會的風險提示文件,就是在說非標單那一類單子。
接下來,我們主要來講講非標單的問題。
如果說標單是企業做生意而常規需要辦理的業務,那房貸轉企業貸的這種非標單又是怎么會產生的呢?
當然是因為房貸的條件,不如企業抵押貸吸引,而且企業貸可以利用杠桿嘛。
但其實這些只是彼之蜜糖,汝之砒霜而已!
對于個人房貸轉企業貸的風險是挺大的,當你開始嘗試時,可能已經開始踏進風險的邊緣。
風險一
貸款主體:一般的個人都沒有正常經營中的企業,即使有也沒有足夠的企業經營流水。這時候,可以通過轉讓的路徑,交易回來一家企業,可是這種企業的經營流水通常都不達標。
如果要達到銀行的貸款要求,提供貸款服務的中介機構可以提供“包裝”服務。當然,中介公司會與你簽委托合同,“包裝”的事他們來,出了問題你自己擔。
購買企業的成本一般在3000-5000元左右,這還不包括往后的企業做賬維護,及委托“包裝”的費用,而最核心問題是“造假”了!
風險二
不管是房貸轉抵押貸時,還是完成抵押貸后的一個特定時間內,是必須全額還清所有本金的。(在深圳哪怕銀行審批了10年25年期的抵押貸,只償還利息那種,都需要每年重置一次)
如果自己沒有全額資金,就必須借助第三方的資金過橋才能達到目的。
過橋資金的市場報價在每天0.06%-0.08%之間,即月息1.8%-2.4%,年息21.6%-28.8%。從還款到解除抵押,再重新抵押登記到再放款,快則10-15天,慢則30-45天。這還不包括有可能會出現不可抗力的時間問題。
總之,每一天都在花錢!
而且,每年得這樣花一回。
風險三
銀行抽貸:經營貸指明僅用于生產經營周轉,由于存在貸款資料“造假”的問題,貸款人所貸得的款項,大部分都用于償還過橋資金,其實還是用于房貸。
銀行只要通過穿透就能輕松發現貸款資金未按照合同約定使用,從而判定為貸款人騙取貸款的違約責任,被要求立即返還貸款。
這時想重新申請房貸已經不可能了。
不管是借了過橋資金未還,還是無法立即返還貸款,都可能導致房產被司法拍賣的結果。
總結一下
看起來很吸引的資金利用優勢,其實隱性成本也一點不低,算上每年重置的資金成本、企業維護費用及相關中介服務費,其實一點也不比房貸的利息成本低;
通過制造虛假材料獲取的貸款,就猶如長期背著一個“炸彈”,還真不知道什么時候會爆;
本來以為可以取得資金杠桿,卻有可能到頭一場空,分分鐘房產也就這樣送上司法拍賣的平臺。
所以,房貸轉抵押經營貸或許還真不適合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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