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6日,無錫市房地產市場調控領導小組辦公室印發《關于進一步促進房地產市場健康發展若干措施的通知》,提出十條精準支持剛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的新政策,具體如下:
(資料圖)
為認真貫徹中央經濟工作會議及全國住房和城鄉建設工作會議精神,落實省政府《關于推動經濟運行率先整體好轉若于政策措施的通知》部署要求,堅持“房住不炒”定位,支持剛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提振房地產市場信心,經市政府同意,結合無錫實際,提出如下政策措施。
一、支持新市民、新就業、外來人才在錫剛性購房需求。
對在無錫工作、但社保和個稅繳納在外地的居民,提供半年及以上居住證明,可以在本市購買1套新建商品住房。
權威解讀
將原執行的“非本市戶籍居民家庭在限購區域申請購買住房時,應提供6個月(含)及以上在本市繳納社會保險或者個人所得稅證明(對依據省、市有關人才政策引進的非本市戶籍人才除外)”進行修改,按新建商品住房、二手住房區別如下:
1.非本市戶籍居民家庭在限購區域申請購買新建商品住房時,應提供6個月(含)及以上在本市繳納社會保險、個人所得稅證明或者居住證明(對依據省、市有關人才政策引進的非本市戶籍人才除外)。半年及以上居住證明以公安部門頒發的居住證為準。
2.非本市戶籍居民家庭在限購區域申請購買二手住房時,應提供6個月(含)及以上在本市繳納社會保險或者個人所得稅證明(對依據省、市有關人才政策引進的非本市戶籍人才除外)。
舉例
陳女士是蘇州人,在無錫新吳區工作并居住了半年以上,只要持有無錫居住證半年以上,按照新規就可以在無錫市購買新建住房一套。
二、精準支持符合條件的常住人口家庭改善性購房需求。
對長期在無錫居住生活、且已具備落戶無錫市區條件,但因子女教育、宅基地資格等原因未辦理落戶手續的購房戶,可參照本地戶籍居民家庭,在市區購買第二套新建商品住房用于改善居住條件。
權威解讀
執行范圍為市轄區。
具備落戶無錫市區的條件,以公安部門的落戶條件為準;目前的要求如下:
1.在本市有所有權住宅、合法穩定就業并依法繳納社會保險的人員;
2.在本市有合法穩定住所(含租賃,即經房產管理部門登記備案的租賃房屋,下同),或者合法穩定就業且參加城鎮社會保險的高校和職業院校畢業生(放寬至畢業3年內)、留學歸國人員及技術工人;
3.在本市有租賃住所、合法穩定就業并依法繳納社會保險滿2年的參軍進入城市人員、新生代農民工、舉家遷徙農業轉移人口等來錫就業人員。
舉例
陳女士是上海人,在無錫開辦企業并且長期生活在無錫,因為孩子教育原因,戶口未遷至無錫。按照新政策,陳女士只要在無錫有合法穩定住所,就可參照本地戶籍居民家庭,在市區購買第二套新建商品住房用于改善居住條件。
三、優化住房限購范圍,適當調整限購區域。
將梁溪區、濱湖區、新吳區的部分街道,以及錫山區的錫東新城,惠山區的惠山新城等商品住房庫存偏高、去化周期較長的限購區域,調整為非限購區域。
權威解讀
將梁溪區的崇安寺街道、惠山街道、北大街街道、清名橋街道、揚名街道,濱湖區的河埒街道、榮巷街道、蠡園街道、蠡湖街道、雪浪街道,新吳區的江溪街道、旺莊街道、梅村街道、新安街道,錫山區的錫東新城,惠山區的惠山新城,以上原限購區域調整為非限購區域。
四、根據國家和省要求,優化調整商品房預售資金監管政策,在保障商品房預售資金使用安全和項目正常交付的前提下,合理釋放監管額度內的資金,促進房地產企業加快資金回籠。
在原有五個節點基礎上,再增加一個節點(領取建設工程規劃核實合格證之后),預售監管重點資金留存比例調整為60%、50%、40%、30%、20%、5%。
五、建立首套住房貸款利率動態調整機制。
自2月8日(含)起,無錫市個人首套住房貸款利率進行調整,最低可執行3.8%。
六、優化商品房價格備案制度,對于新建商品房項目,給予企業在價格申報備案上一定的自主性。
企業可在不超過有關限定條件范圍內,自主申報備案價格。
七、支持改善性產品供應,對高品質住宅項目給予在項目認定、價格備案上更多的靈活性。
對符合《無錫市住宅品質提升設計指引(試行)》《無錫市高品質住區實施導則(試行)》《無錫市高品質住區建設實施意見(試行)》的項目,享受以下政策:
(一)對于已拿地的新項目,原地塊未定性為高品質地塊的,項目規劃設計方案經評審后符合高品質住宅設計導則的,可對該項目認定為高品質住宅,享受相關政策。
(二)高品質住宅項目按“指導價+企業自主申報”備案,企業可在不高于指導價的范圍內自主確定均價,申報“一房一價”并進行公示。
八、完善征收拆遷安置補償方式,加大拆遷安置貨幣化力度、推進“房票”購房。
九、認真落實居民個人換購住房個人所得稅政策。
落實《財政部稅務總局關于支持居民換購住房有關個人所得稅政策的公告》(2022年第30號)規定,在2022年10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間,納稅人出售自有住房后,1年內重新購買住房的,按規定條件申請退還相關個人所得稅。
十、支持房地產業合理融資需求,重點推進支持開發貸款、信托貸款等存量融資合理展期落地見效。
除首套房利率調整措施已經實施外,其余各項措施自本通知發文之日起實施。為進一步促進我市房地產市場健康發展,用足用好房地產長效機制政策措施,2022年已實施的調控政策措施除本通知調整的,其余仍繼續執行。
校對 :賴敏
責編:壽晨
編審:俞純
來源: 無錫市房地產調控領導小組辦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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