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道:501套 南京發布一批浦口區人才住房房源

    來源: 信息新觀察2023-03-13 22:44:01
      

    今天(3月13日),南京市住房保障和房產局發布了該市浦口區開展第一批次人才住房房源(產權共有)銷售的公告。


    【資料圖】

    這批房源共501套,包括浦口區語山棠花園、江山府2個競配建住宅項目,銷售均價分別為24433元/平米和23956元/平米。以產權共有形式,面向不同購房群體分批次銷售。第一批次優先供應符合條件的浦口區人才,每戶家庭限購1套。

    申購人應符合以下條件之一:

    (一)在南京市浦口區工作,相當于《南京市人才安居辦法》中的A-F類人才,與用人單位簽訂勞動合同,在本區繳納社會保險或個人所得稅。

    (二)在南京市浦口區工作且取得本科及以上學歷或取得中級及以上職稱的人才,與用人單位簽訂勞動合同,在本區繳納社會保險或個人所得稅。

    (三)在以下企業工作的核心團隊成員和大專及以上學歷人才,與用人單位簽訂勞動合同,在本區繳納社會保險或個人所得稅:

    ①人才安居辦法中A-C類人才所在企業;

    ②在南京市浦口區登記注冊的規上企業、高新技術企業、規上企業和高新技術企業培育庫中的企業、已備案的新型研發機構;

    ③南京市浦口區特色地標產業(集成電路企業、高端交通裝備企業、文旅健康企業、特色農業企業)。

    (四)在南京市浦口區登記注冊的企業工作,年納稅收入50萬元及以上的企業高級管理人才和技術骨干,與用人單位簽訂勞動合同,在本區繳納社會保險或個人所得稅。

    (五)在南京市浦口區自主創業的大專及以上學歷人才,依法依規辦理營業執照。

    (六)在南京市浦口區工作,經浦口區人才安居工作領導小組認定的,符合浦口區產業發展定位的名校、名醫及相關企業人才,與用人單位簽訂勞動合同,在本區繳納社會保險或個人所得稅。

    申購人持有的產權份額統一為70%,另30%由區住房保障和房產局持有,購房人取得房屋完全使用權。申購人自取得網簽備案起8年內須一次性按購買時的價格增持區住房保障和房產局持有的30%產權份額。

    申購報名時間為2023年3月14日-3月15日,采取線上加線下的報名方式。申購人可將報名信息郵件發送至pkfcj2013@163.com;或前往語山棠售樓處報名并提供相應材料。

    政策咨詢電話:025-58539802,025-58283991(咨詢時間: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

    (江蘇廣電融媒體新聞中心/許宸 編輯/趙夢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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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責任編輯:sdnew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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