調整!煙臺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最新發布!

    來源: 大眾網煙臺2023-03-11 16:46:14
      

    解讀:《關于調整住房公積金相關政策和規范貸款業務相關事項認定標準的通知》


    【資料圖】

    一、調整住房公積金相關政策

    和規范貸款業務相關事項

    認定標準的背景

    為進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推進我市住房公積金規范化管理,滿足繳存職工貸款購房需要,根據《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業務規范》有關規定,結合當前貸款資金使用情況,經煙臺市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審議通過,對我市的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相關政策及認定標準適當調整及規范。

    二、具體內容

    (一)單位一次性整體匯繳逾期住房公積金的,申請人應正常連續繳存不少于5個月。

    操作解讀:1、單位整體匯繳當月或25日(含)前匯繳前一月的,視為正常連續;2、單位25日后匯繳前一月或25日(含)前匯繳前兩月的,視為逾期連續;3、單位25日后匯繳前兩月及以上或25日(含)前匯繳前三月及以上的,視為逾期不連續。4、正常連續、逾期連續,連續月份計算到實際匯繳月;逾期不連續,余額計入額度公式,連續月份從匯繳當月前一月起重新計算。存在公積金繳存記錄,中斷后恢復繳存的職工,參照以上原則審批公積金貸款。

    (二)公積金賬戶一年內發生非正常(與單位整體繳存不一致)補繳,補繳金額不計入余額公式。驗證公式:繳存基數×繳存比例=補繳金額÷補繳月數

    (三)職工在正常繳存期間出現一年內異地轉移來的公積金,應審查異地繳存公積金與本地正常繳存是否時段重疊,其重疊時段異地繳存的公積金不計入余額公式。

    (四)異地繳存以及異地繳存與本市繳存能夠連續的,公積金余額與繳存基數納入貸款額度計算。

    (五)公積金貸款、商業貸款所購房結清貸款后已出售的,以及全款購房已出售的,不計入家庭購房套數,以實際持有房屋數量為標準認定。一個職工家庭最多辦理兩次公積金貸款。高層次人才貸款業務的首套房認定標準相應調整。

    (六)在全國住房不動產未聯網的情況下,以下住房與貸款記錄計入套數:1、借款人、共同借款人名下在煙臺本地住房不動產系統登記的住房;2、借款人、共同借款人名下有未結清的個人住房貸款。個人住房貸款情況以個人征信報告記錄的信息為準。

    (七)二手房商業貸款轉住房公積金貸款,如房屋交易價格、原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房地產抵押評估價格、增值稅發票金額不一致的,貸款審批時以其中最低價認定房產價值。

    (八)商轉公貸款其他情形1、借款人商貸時單身,轉貸時已婚,配偶在不占有產權的情況下可以辦理轉貸。2、借款人商貸時已婚,轉貸時單身或再婚,原配偶在不占有產權、未參與商貸、且新配偶不占有產權的情況下可以辦理轉貸。3、在借款人(含配偶)還款能力充足的情況下,原商貸無產權、非配偶、只有擔保作用的共同借款人、共同還款人、擔保人,原則上不參與商轉公業務。

    (九)簽約沖還貸業務的公積金貸款,在發放后未做首次提取的,可以在貸款發放1年內辦理首次提取,以公積金貸款發放日期為準。操作解讀:本條適用于新購商品房(含存量房、增量房)貸款,不適用于商轉公貸款。

    (十)商轉公預審時,預審人員應詳盡說明業務流程、辦理條件、相關材料,計算并告知申請人在正式申請時公積金賬戶應保留的最低余額。

    (十一)個人征信報告中采取分期付息到期還本還款方式的貸款,月均負債計算公式:月均負債=(貸款余額+未付利息)÷剩余月數。

    煙臺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

    2023年3月9日

    來源:煙臺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

    在這里,閱煙臺,讀人生

    煙臺大眾網

    身邊丨生活丨溫度

    新聞熱線:0535-6016688

    為煙臺加油!

    關鍵詞:

    責任編輯:sdnew003

    相關新聞

    版權與免責聲明:

    1 本網注明“來源:×××”(非商業周刊網)的作品,均轉載自其它媒體,轉載目的在于傳遞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網贊同其觀點和對其真實性負責,本網不承擔此類稿件侵權行為的連帶責任。

    2 在本網的新聞頁面或BBS上進行跟帖或發表言論者,文責自負。

    3 相關信息并未經過本網站證實,不對您構成任何投資建議,據此操作,風險自擔。

    4 如涉及作品內容、版權等其它問題,請在30日內同本網聯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