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點聚焦:外墻計入建筑面積,究竟會不會增加公攤

    來源: 馮海寧2023-03-09 21:43:58
      


    (相關資料圖)

    3月1日起,住建部發布的強制性文件《民用建筑通用規范》正式實施,其中關于外墻面層計入建筑面積的規定引起輿論熱議。一石激起千層浪,“公攤面積3月1日起增加”、“外墻也算建筑面積”等觀點近日時常見諸網端,戳中了廣大購房者的“公攤痛點”,但真相究竟如何?

    由于房產屬于大宗商品,買房是很多家庭最大一筆支出,所以,有關房產的政策規范廣受關注。由于新實施的《民用建筑通用規范》,3.1.1條規定“建筑面積應按建筑每個自然層樓(地)面處外圍護結構外表面所圍空間的水平投影面積計算”,有人認為這將增加公攤面積影響得房率,因而引發了爭議。

    對于“外墻計入建筑面積將增加公攤”的說法,有關部門的回應是“誤讀”,但沒有詳細解釋。在輿論場上,就此問題仍然存在不同看法,有人認為公攤面積可能會變大,理由是,不僅是外圍建筑墻體,而且作為外圍護結構的玻璃幕墻、金屬幕墻、石材幕墻、人造板材幕墻等也要被計入建筑面積增加公攤。

    但另一種聲音則認為,這不會增加公攤面積。原因是,《民用建筑通用規范》屬于建筑規范,規范對象是建筑設計和建筑施工,不會影響房產測繪。而各地對公攤面積的計算,依據的是自然資源部制定的《房產測量規范》(GB/T17996.1—2000)等文件。也就是說建筑規范與測繪規范是兩個不同的規范文件。

    現在的問題是,未來某一天,測繪規范與建筑規范會不會就外墻計入建筑面積形成統一規定?暫時來說,外墻計入建筑面積并不會增加公攤面積。但如果未來兩個規范相統一,就會增加公攤面積,這也是該話題持續引發爭議的原因之一。在筆者看來,要想消除這種“誤讀”和爭議,至少要從兩個角度入手。

    一方面,《民用建筑通用規范》的起草者或者制定者,應該就外墻面層計入建筑面積的規定,進行詳細、通俗的解釋說明,以權威解讀消除社會“誤讀”。在我國已重申“房地產支柱產業”地位,明確支持剛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的情況下,只有消除各種不良影響,才能打消購房者顧慮,促進樓市健康發展。

    對比新舊建筑規范,會發現舊規范并非完全不計算外墻水平投影面積,但新規范相比舊規范,將外圍護結構外表面所圍空間的水平投影面積全部算入建筑面積,變化還是比較明顯的。為何要做出這樣的改變,其積極意義究竟在何處,這一改變會不會增加公攤面積影響得房率,都可以通過詳細解讀告訴公眾。

    另一方面,應該徹底解決“公攤痛點”。由于部分項目公攤面積過大,導致購房者實際得房率低而承擔的公攤費用高,或是因為“公攤哪些面積,公攤多少面積”不透明,損害購房者權益,造成公眾對“公攤亂象”意見頗大。如今《民用建筑通用規范》實施,非但沒有解決公攤問題又引發爭議,值得思考。

    筆者以為,是時候規范公攤面積了。只有以法律或規范,把公攤面積關進籠子里,才能規范開發商行為,維護購房者合法權益。2019年,《住宅項目規范(征求意見稿)》提出“住宅建筑應以套內使用面積進行交易”,被認為是一大進步,但至今尚未正式實施。只有徹底規范“公攤”,才能徹底消除“誤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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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責任編輯:sdnew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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