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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證報中國證券網訊 (記者 黃坤)3月9日晚間,上海證券報記者從多方信源獲悉,近日監管部署開展為期六個月的不法貸款中介專項治理行動,將對部分銀行開展現場督導,指導機構規范與貸款中介機構的合作。
因近期低成本經營貸置換房貸操作增多,監管要求各銀行主動開展自查,及時主動挖掘并報告不法貸款中介線索等。具體而言,要切實加強員工行為管理,排查銀行業金融機構基層工作人員是否存在私下勾結貸款中介、向客戶推薦貸款中介、放松對貸款中介推薦客戶的審貸標準和貸后管理標準等問題。
據了解,一些貸款中介瞄準“新增房貸與存量房貸的利差”,做起“轉貸”灰色生意,協助購房者用低成本消費貸、經營貸置換房貸,具體表現形式包括:提供經營貸資質包裝、提供受托支付通道、提供短期墊資服務、團伙成員申請貸款等形成資金池等。
記者以客戶身份咨詢了上海一家中介機構,其介紹了“轉貸”操作套路:首先,購房人名下要擁有一家公司,從而獲得貸款資格,同時找一筆“過橋”資金還清存量房貸;接下來,購房人用房子做抵押申請經營貸,等經營貸放款后,再還清“過橋”資金。
“購房人名下的公司,注冊須滿一年;經營貸放款后,要轉到購房人可信人員銀行卡上。”一位幫客戶“轉貸成功”的貸款中介人士稱,用于還房貸的資金可以找親戚朋友周轉,也可以找專門機構“過橋”,日利率約萬分之七。“我們普遍按照貸款金額按點收中介費,300萬元以內不低于1.5%,即4.5萬元以上;500萬元以上中介費按1%收取,即5萬元。此外,轉到手一家空殼公司需要7000元左右,后續維護可能還要交一些手續費。”
“‘非法轉貸’一經發現,購房者若無法及時償還銀行貸款,將面臨被抵押的房產被拍賣的風險;而幫其操作的貸款中介也面臨被處罰風險,嚴重者可能會涉及刑事犯罪。”北京法學會不動產法研究會理事王玉臣提醒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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