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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龍灣區海濱街道建新村三產安置房收費問題何時解決?在2022年5月,受理編號為18***2以及反應此問題,你們海濱街道回答是:( 關于增值稅發票金額983091,票面5%稅款49813.86,村代收代繳暫按協議8.5%稅點(83562.74)收取,后期匯算清繳后按實際稅務繳納金額,多退少補。因2022年稅務匯算清繳時間是2023年,另還有幾戶業主未繳納稅款,故現村內未結算。)現在已經是2023年3月份了,收費至今也沒有一個電話說如何處理,你們還想推脫到什么時候?
具體問題我在此再描述一下:
龍灣區海濱街道建新村三產安置房萬豪錦園我們除了車位費、維修基金等這些亂七八糟的費用外,就建設費繳納了983091元,再加上要辦理房產證必須先繳納83562.74元的稅費,總共就是1066653.74元。結果給我們辦房產證相關材料里面的發票只開了983091元,里面還包含5%的稅費49813.86元。問題一、發票稅只要繳納5%的稅費共49813.86元,而你們為什么要我們繳納83562.74元的稅費錢?此問題已經多次反應,真是一年推一年,希望相關部門給我們一個解釋,村里亂收費,發票跟收的錢又對不上,還有沒有那個部門管管了。
來源 溫州網絡問政
關鍵詞: 增值稅發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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