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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日前從海南省自然資源和規劃廳獲悉,自2021年10月以來,海南省共處置閑置土地631宗,面積共計5.15萬畝。據海南省自然資源和規劃廳副廳長邱烈飛介紹,根據最新要求,新供應工業項目用地容積率一般不低于1.0,建筑密度原則上不低于40%;創新標準廠房用地政策,明確標準廠房除特殊要求外,一般要求兩層以上,容積率1.5以上;明確定期修訂海南省產業用地控制指標,逐步調整投資強度、土地產出率等標準,作為約束性指標納入供地方案和產業項目準入監管協議,同時加大批而未供與閑置土地處置力度;支持低效用地再開發與城市更新,涉及土地供應或拆除重建的,不受市場化商品住宅用地計劃和建設計劃限制。據介紹,自2021年10月海南省政府辦公廳印發《海南省閑置土地處置工作方案》以來,針對梳理出的1192宗8.83萬畝閑置土地,按照生態優先、依法依規、分類處置原則,提出“一地一策”處置措施,明確了有償收回一批、消除政府原因動工一批、依法無償收回一批、市場盤活利用一批等“四個一批”處置路徑。截至目前,共處置閑置土地631宗,土地面積共計5.15萬畝。(記者王存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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