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記者獲悉
南昌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印發了
(資料圖)
《南昌市城區商品住宅專項維修資金
使用審核操作細則》
(以下簡稱《操作細則》)
從使用申請、審核、劃轉等全流程
進行了明確細化
并制定了配套的申請審核流程圖
和材料清單等
資料圖
根據《操作細則》,使用維修資金應當由業主委員會或者受業主委員會委托的物業服務企業提出申請,報項目所在地社區居民委員會備案后履行維修資金使用程序。未成立業主委員會且未聘請物業服務企業的,可以由社區居民委員會或者物業管理委員會臨時代行業主委員會職責,協助相關業主提出申請,并履行維修資金使用程序。
業主表決方面,使用方案公示期間可同步啟動業主表決程序。對于使用建筑物及其附屬設施的維修資金,使用方案應當由維修資金列支范圍內專有部分面積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業主且人數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業主參與表決,并經參與表決專有部分面積過半數的業主且參與表決人數過半數的業主同意。使用方案表決結果以書面形式公示,公示內容包括業主的投票情況、表決結果等。
投票表決涉及的專有部分面積,按照不動產登記簿記載的面積計算;尚未進行物權登記的,按照測繪機構的實測面積計算;尚未進行實測的,按照房屋買賣合同記載的面積計算。涉及的業主人數,按照專有部分的數量計算,一個專有部分按照一人計算;同一買受人擁有一個以上專有部分的,按一人計算。建筑物總面積與總人數,分別按照前兩項的統計總和計算。
維修工程竣工后,申請人應當及時組織相關業主、業主委員會(物業管理委員會)、社區居民委員會、物業服務企業、施工企業等對工程量及工程質量進行驗收,共同簽署驗收報告。竣工驗收人員原則上不得少于7人,其中業主人員比例不得低于總人數的50%。
此外,影響房屋安全使用緊急情況可采取應急維修,維修資金應急使用辦法按《南昌市城區住宅專項維修資金應急使用操作細則》文件執行。
來源:南昌日報 全媒體記者 劉冕
編輯:徐晨霞 二審:金官 終審:毛學文
南昌發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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