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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4日,河南省漯河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發布《關于進一步做好當前支持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的通知》(簡稱《通知》),從加大增量資金投放、做好保交樓金融支持、推進房地產企業紓困、支持合理住房消費、優化增量房屋供應等9個方面提出32條措施。在支持合理住房消費方面,《通知》明確,取消不必要的需求限制政策,已結清購房貸款的家庭,為改善居住條件再次申請貸款購買商品住房,商業銀行可執行首套房貸款政策;在工作地或常住地首次購買商品住房的,在申請個人住房按揭貸款時,按所在地房地產信貸首套政策執行。同時,多渠道釋放消費需求。支持人才購房落戶和城鄉居民合理住房需求,按照漯河市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領導小組《關于支持房地產企業紓困解難有關工作的通知》(漯房穩〔2022〕2號),繼續發放購房人才補貼、契稅補貼,執行至2023年8月31日。按照職住平衡原則,研究出臺提升團體購買能力的政策措施,鼓勵單位組織職工集中團購商品房,鼓勵房地產企業適當讓利,加快銷售去化速度,快速回籠資金,激活商品房銷售市場,促進住房消費。鼓勵房地產企業利用存量未開發土地與有意愿、有需求的單位采取聯合開發、定向銷售等方式組織實施。此外,加大個人公積金貸款支持。提高住房公積金貸款額度,夫妻雙方連續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的,最高貸款額度由40萬元提高至50萬元;一方連續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的,最高貸款額度由30萬元提高至35萬元;對符合“百優計劃”“雙千計劃”引進的高層次人才,在人才資格認定后3年內購買家庭首套住房使用公積金貸款最高額度分類別提高到80萬元、60萬元。實行“一人購房全家幫”,自2022年8月12日至2023年8月31日,漯河市公積金繳存職工可提取賬戶余額幫助其直系親屬(配偶、父母、子女)購房,也可逐月提取公積金用于幫助其直屬親屬(配偶、父母、子女)償還公積金貸款。同時支持改善性換房需求。自2022年10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對出售自有住房并在現住房出售后1年內在市場重新購買住房的納稅人,對其出售現住房已繳納的個人所得稅予以退稅優惠。其中,新購住房金額大于或等于現住房轉讓金額的,全部退還已繳納的個人所得稅;新購住房金額小于現住房轉讓金額的,按新購住房金額占現住房轉讓金額的比例退還出售現住房已繳納的個人所得稅。《通知》指出,在存量商品住房供應充足的情況下,原則上棚改、城市更新中涉及的房屋征收,通過購買商品住房、發放安置房票等貨幣化為主的方式實施安置。結合保障性租賃住房、人才住房等發展計劃,采取貸款貼息、補貼補助等方式,激勵用人單位、政府平臺公司等各類市場主體通過購買存量商品房方式籌集房源。在優化增量房屋供應方面,《通知》提出, 完善土地招拍掛規則,落實“凈地”“熟地”供應。合理調控土地供給節奏,按照供需平衡原則,統籌考慮住房建設總量、供應結構、空間布局和開發進度等,適當控制新增建設用地供給。對于存在未化解問題樓盤和已售逾期難交付項目過多的房企,限制其參與土地招拍掛。對房企而言,《通知》提出,拓寬房企融資渠道。支持符合條件的優質房地產企業通過資本市場發債、重組上市及運用增發、配股等資本市場工具融資發展。推動專業信用增進機構為財務總體健康、面臨短期困難的房地產企業債券發行提供增信支持。鼓勵債券發行人與持有人提前溝通,做好債券兌付資金安排。按期兌付確有困難的,通過協商做出合理展期、置換等安排,主動化解風險。支持債券發行人在境內外市場回購債券。支持符合條件的私募股權基金管理人設立不動產私募投資基金,引入機構資金,投資存量住宅地產和商業地產。支持優質房地產企業依托符合條件的倉儲物流、產業園區等資產發行基礎設施REITS,盤活存量資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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