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圖)
北京商報訊(記者 李海顏)2月24日,人民銀行、銀保監會起草了《關于金融支持住房租賃市場發展的意見(征求意見稿)》(以下簡稱《征求意見稿》),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征求意見稿》支持創新團體批量購買租賃住房信貸產品。
對于企業和符合條件的事業單位依法依規批量購買存量閑置房屋用作宿舍型保障性租賃住房,專業化規模化住房租賃企業依法依規批量購買存量閑置房屋用作保障性租賃住房或商業性租賃住房長期持有經營的,《征求意見稿》鼓勵商業銀行在風險可控、商業可持續、不新增地方政府隱性債務的前提下,發放租賃住房團體購房貸款。利用貸款購買的商品住房、商業用房等應為法律關系清晰、已峻工驗收的房屋,貸款存續期內,房屋租賃用途不得改變。租賃住房團體購房貸款的期限最長不超過30年,貸款額度原則上不超過物業評估價值的80%。
版權與免責聲明:
1 本網注明“來源:×××”(非商業周刊網)的作品,均轉載自其它媒體,轉載目的在于傳遞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網贊同其觀點和對其真實性負責,本網不承擔此類稿件侵權行為的連帶責任。
2 在本網的新聞頁面或BBS上進行跟帖或發表言論者,文責自負。
3 相關信息并未經過本網站證實,不對您構成任何投資建議,據此操作,風險自擔。
4 如涉及作品內容、版權等其它問題,請在30日內同本網聯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