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圖)
央廣網天津2月16日消息(記者周思楊 實習生李駿宇)2月15日,天津市消費者協會(下稱“天津市消協”)發布2023年2號消費警示。該警示內容顯示,2022年3月,市民張先生來到天津市某樓盤看房,當時,銷售員告訴張先生樓盤即將漲價,若現在交付5萬元定金(訂金),銷售員可為張先生“鎖定”現在的房價,在購房時,可以按照漲價前的房價成交;如放棄購房,該筆費用也隨時可退。于是,張先生在當天首次看房時就交付了5萬元,并在后來拿到一張落款為“天津某地產有限公司”(下稱“地產公司”)的定金票據。考慮到現有住房出售難等資金問題,張先生在繳費第二天決定放棄購房,但在申請退款時卻困難重重。
2022年4月18日,張先生收到地產公司發來的《解除協議通知書》,其中表示“依貴我雙方于2022年3月14日簽訂的《商品房認購協議》及延期簽約要求申請單約定……我司只能根據《商品房認購協議》的約定,通知解除與您簽訂的《商品房認購協議》,終止不再履行。對您所認購房屋,我司將另外對外銷售,您所繳的定金也不予退還。”
張先生表示,他當時確實按銷售員的要求匆忙簽過一份協議,但開發商既沒有提供此協議的原件或復印件,亦沒有提交過《解除協議通知書》提到的“延期簽約要求申請單”。張先生不認可地產公司的做法,于2022年8月19日投訴至天津市消協。
在查驗消費者提供的相關材料后,天津市消協受理了張先生的投訴。在與地產公司電話聯系并初步了解相關情況后,天津市消協于2022年8月25日發出投訴調查函,就《商品房認購協議》內容以及購房定金是否承諾可退等問題進行調查,但地產公司在規定期限內未予回復。2022年9月7日,天津市消協發出投訴調查催辦函,仍然石沉大海。地產公司既沒有回復函件、提交材料,也未聯系天津市消協溝通反饋相關情況。
天津市消協認為,許諾即約定,該地產公司銷售人員的意思表示與其職務具有關聯性,基于對交易行為合法性的信賴及對該地產公司的合理期待,張先生完全有理由相信銷售人員的表述。天津市消協認可張先生“認為地產公司捏造、散布即將漲價信息影響其消費判斷”的觀點。基于公平公正和誠信原則,地產公司應向張先生提供一份雙方簽字、蓋章的生效認購書。天津市消協堅持消費者立場,履行調查調解法定職責,經營者應履行社會責任,認真予以配合。
天津市消協提示消費者:商品房屬大宗消費品,價格調整有相應的管理規定,在簽訂協議時須將房地產公司或銷售人員的口頭承諾內容落實到協議文字中,明確約定預先支付價款的性質,約定不能履行認購協議時的違約責任,對意向購買的商品房價款或者履行期限和方式、售后服務、民事責任等與消費者有重大利害關系的內容,消費者要認真了解咨詢,慎簽“認購協議書”!
更多精彩資訊請在應用市場下載“央廣網”客戶端。歡迎提供新聞線索,24小時報料熱線400-800-0088;消費者也可通過央廣網“啄木鳥消費者投訴平臺”線上投訴。版權聲明:本文章版權歸屬央廣網所有,未經授權不得轉載。轉載請聯系:cnrbanquan@cnr.cn,不尊重原創的行為我們將追究責任。
版權與免責聲明:
1 本網注明“來源:×××”(非商業周刊網)的作品,均轉載自其它媒體,轉載目的在于傳遞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網贊同其觀點和對其真實性負責,本網不承擔此類稿件侵權行為的連帶責任。
2 在本網的新聞頁面或BBS上進行跟帖或發表言論者,文責自負。
3 相關信息并未經過本網站證實,不對您構成任何投資建議,據此操作,風險自擔。
4 如涉及作品內容、版權等其它問題,請在30日內同本網聯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