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9日,岳陽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發布《岳陽市公共租賃住房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該《辦法》自2023年2月9日起施行,有效期為5年。辦法明確,城鎮低保、特困住房困難家庭租賃補貼標準,按照本地市場住房租金平均水平的70%進行補貼。
《辦法》所稱的公共租賃住房指由國家提供政策支持,限定建設標準和租金水平,面向符合規定條件的城鎮中等偏下及以下收入(以下簡稱城鎮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難家庭、新就業無房職工和在城鎮穩定就業的外來務工人員出租的保障性住房(含廉租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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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辦法》,公共租賃住房可通過集中新建、配建、改建、購買、長期租賃等方式籌集,可由政府投資,也可由政府提供政策支持、社會力量投資。
《辦法》規定,符合公共租賃住房保障條件的保障家庭,每月租賃補貼發放金額計算方式為:發放金額=租賃補貼標準(元/平方米·月)×每戶保障面積(平方米)。1人戶保障面積30平方米;2人戶保障面積45平方米;3人及以上保障面積60平方米。
城鎮低保、特困住房困難家庭租賃補貼標準,按照本地市場住房租金平均水平的70%進行補貼。
城鎮低保邊緣住房困難家庭租賃補貼標準,按照本地市場住房租金平均水平的60%進行補貼。
城鎮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難家庭、新就業無房職工和在本地穩定就業無房的外來務工人員補貼標準,按照本地市場住房租金平均水平的40%進行補貼。
具體來看,申請公共租賃住房的,應當符合哪些條件?
(一)申請人年滿18周歲、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二)在本地無自有住房或者人均住房面積低于15平方米;
(三)城鎮中等偏下收入家庭為城鎮常住戶籍家庭,其人均收入應低于上年度本地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70%,且家庭財產狀況符合本地相關規定。其中城鎮低保家庭人均收入及財產應低于本地最低生活保障標準;城鎮特困家庭為城鎮無勞動能力,無生活來源、無法定贍養(撫養、扶養)義務人或者其他法定義務人無履行義務能力的老年人、殘疾人和未成年人;城鎮低保邊緣家庭不符合城鎮低保家庭、特困人員認定條件,家庭人均收入應低于本地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的1.5倍,且家庭財產狀況符合本地相關規定。申請人為新就業無房職工的,應持有本地公安機關核發的居住證或本地城鎮常住戶籍,畢業不超過5年,已與用人單位簽訂1年以上并在本地工作的勞動合同,連續繳納社會保險6個月以上,收入低于上年度本地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150%。
申請人為外來務工人員的,應須持有本地公安機關核發的居住證,在本地穩定就業,已與用人單位簽訂2年以上勞動合同,并在本地連續繳納社會保險12個月以上,收入低于上年度本地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150%;
(四)未享受過房改購房、集資建房、經濟適用住房、保障性租賃住房和住房補貼等政策;
(五)本地規定的其他條件。
瀟湘晨報記者牛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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