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完春節之后,很多房奴突然發現,哪怕手上有錢,想向銀行提前還貸,也變得非常困難。
不能線上預約,需要到柜臺預約;沒有足夠的預約號,需要排隊好幾個月……
(資料圖)
感覺銀行正在為提前還貸設置各種障礙,在為房奴感到無奈之余,不得不感嘆,大多數銀行在經營方面還是太弱了。
其實,從銀行的利益角度來看,這也很好理解。
過去的存量房貸,利率比現在高一到兩個百分點。前些年還沒有開始使用LPR之前,房貸利率都是在4.9%的基準利率基礎上加10%或者20%,最高的甚至加30%,達到6.37%。
后來使用LPR之后普遍也是加點,大多數人申請的首套房貸都達到5.5%左右,二套房貸就更高了。
現在的首套房最低只是3.8%,差距非常明顯。
如果老一批的購房者把過去的房貸都還了,新的購房者的貸款利率又這么低,那就說明銀行損失了大量的貸款收入。
何況,未來還能不能再放這么多貸款還難說,畢竟央行的數據顯示,去年的新增房貸只增長了1%,說不定未來很快就變成負增長。
但銀行的做法顯然非常的不妥,既然是商業合同,就應該按照合同里面的規定來辦理提前還貸。
購房者在買房子時所簽的貸款合同,其實是由銀行方面提供的格式合同,幾乎完全由銀行說了算。
在這種情況下,銀行還不愿意按照合同里的規定辦理,還要給提前還貸設置障礙,那就說不過去了。
如果銀行覺得不應該提前還貸,可以在以后的合同里設置更高的違約金,甚至可以禁止提前還貸。當然如果要在合同里設置這樣的規定,那么就要對等的給貸款者相關的權利。
現在使用合同以外的盤外招,無疑顯得太小家子氣。
而且,這一事件也說明我國的商業銀行缺乏中長期的戰略眼光,根本難以在國際市場上與國外的大行競爭。
正常來說,銀行應該有能力提前預判利率的變化,并按照客戶的可能行動,采取相應的處理方式。
但顯然現在的銀行在這一方面做得比較普通,大多數銀行還是處于頭痛醫頭腳痛醫腳的狀態中。
去年理財產品表現不好,客戶大量贖回,銀行就在焦頭爛額的應付這一事情。
當時的應對方式,現在看來也非常的可笑,同樣是在APP上設置不可以線上提前贖回。方式如出一轍。
當時我就曾經指出,在疫情影響之下,在整體投資環境不利的局面下,客戶很快就會意識,到有錢用來投資,還不如用來提前還貸。
其實,銀行應該從理財贖回潮看到客戶的風險偏好發生變化,當時應該也能預測提前還貸潮的到來,結果只顧著制止贖回,卻忘了看更長遠一點點。
好吧,這也許正是銀行的股票價格經常跌破凈資產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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