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一份自然資源部辦公廳在2022年12月8日發布的《關于進一步規范住宅用地供應信息公開工作的通知》在網絡上流傳。
從下面文件劃重點提出第三部分,“建立擬出讓地塊清單公布制度”中,第五點和第六點的規定意味著集中供地制度全面取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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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第五點中的“每次公開詳細清單對應的擬出讓時間段原則上不少于3個月。給市場主體充足的時間預期預判。”
第六點中的“詳細清單內的地塊,在公開的擬出讓時間段內可以一次或多次發布出讓公告。有序組織出讓,并在公開的擬出讓時間段內全部推出。”
從今年各地把握供地節奏和房企投資拿地看,該文件具有積極的指導作用。
2022年集中供地工作推進中,過于密集的供地,導致房企拿地的準備工作遇到了很多困難,最終導致對于地塊的情況掌握不到位,也影響了投資拿地的策略。
此次政策明確了3個月的緩沖期,實際上是給足房企充足的時間來掌握地塊信息,本質上也是希望土地供應工作和市場需求做緊密的對接。
這一政策不代表要取消集中供地,但代表集中供地也要進一步優化。有利于眾多房企不在同一個板塊、時間段集中入市,更加利于市場的良性發展,極大激活2023年土地投資市場。
原文件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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