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新視野】“強省會人才購房”細則出爐 長沙優化人才落戶購房條件

    來源: 紅網2023-01-18 21:50:18
      

    紅網時刻新聞1月18日訊(記者 岳瑾 文潔)“人才強市”是長沙奮力實施“強省會”戰略的12個專項行動之一。《關于強省會人才購房實施細則》(以下簡稱《實施細則》)日前經市政府常務會議審議通過,并按程序報上級有關部門完成備案,由長沙市住建局、市委人才辦印發,明確45歲以下,具有大專及以上學歷或中級及以上專業技術資格的人才,落戶長沙并繳納社保或個稅后,可在限購區域內購買首套商品住房,博士、碩士學歷及高級專業技術資格不限年齡。同時,對湖南省內市州高層次人才,按程序認定后,享受長沙戶籍同等購房待遇。


    (資料圖片)

    去年,湖南出臺《關于實施強省會戰略支持長沙市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意見》,其中明確“放寬人才落戶限制,具有大專及以上學歷在長沙就業人員可即時申報落戶。”同時,長沙出臺《關于貫徹和落實強省會戰略的行動方案(2022—2026年)》,其中明確,經認定45周歲(含)以下、具有專科及以上學歷(博士、碩士不限年齡)或中級及以上專業技術資格的人才,可憑畢業證或專業技術資格證書直接落戶。

    近年來,長沙把人才作為推動高質量發展的第一要素,持之以恒實施“人才強市”戰略,在出臺“人才政策22條”的基礎上,又出臺“升級版”45條,靶向引進“高精尖缺”人才165名、國外高端人才709人,連續5年每年吸引各類人才來長沙20萬人以上,“人才吸引力指數”躍居全國第十、中部第一。長沙把吸才、引人、育才、留才作為重要發展戰略、重要民生工程,持續優化落戶程序與流程,廣納英才,為全面落實“三高四新”戰略定位和使命任務、奮力實施“強省會”戰略注入磅礴動力。

    根據《實施細則》,“強省會”人才購房政策將落實以供保需、以需促供、供需聯動、系統平衡的要求,支持家庭首套和改善性合理住房需求,嚴防投機炒房。在認定標準上,45周歲(含)以下的具有專科及以上學歷(博士、碩士學歷不限年齡)或中級及以上專業技術資格(高級專業技術資格不限年齡)的人才,可通過“人才引進”通道便捷落戶長沙(在“我的長沙”APP即可網上辦理人才落戶),落戶后繳納社保或個稅,可在長沙限購區域內購買首套住房。對湖南省內市州高層次人才,按程序認定后,享受長沙戶籍同等購房待遇。

    “‘強省會’人才購房政策的實施,將吸引更多人才來長創新創業,為奮力實施‘強省會’戰略、推動現代化新長沙建設提供源源不斷的智力支撐。”市住建局相關負責人介紹,長沙將嚴格落實“房住不炒”總體要求,全力支持首套剛性住房需求,不斷提升住房建設品質和配套水平,持續升級各項監管措施,保障人才家庭選房購房,讓其在長沙安居樂業,安心創業;同時加大“強省會”人才購房政策評估,發揮市區多部門聯動監管機制,堅決遏制投機炒房,確保實現“穩地價、穩房價、穩預期”目標。

    快問快答:

    1、符合45周歲(含)以下的具有專科及以上學歷(博士、碩士學歷不限年齡)或中級及以上專業技術資格(高級專業技術資格不限年齡)的人才落戶長沙后,請問是否不受繳納社保或個稅時長限制,立即可在限購區域內購買首套商品住房?

    答:細則出臺后,通過“人才引進”方式落戶長沙,且在購房當月有正常繳納社保或個稅記錄的,可在限購區域內購買首套住房。

    2、《實施細則》發布前,已在長沙落戶且繳納了社保或者個稅的“人才”,是否同樣享受該政策?

    答:《實施細則》發布前,已經通過“人才引進”方式落戶長沙,且在購房當月有正常繳納社保或個稅記錄的,可同樣享受“強省會”人才購房政策;通過其他方式落戶長沙的,仍須符合原限購政策規定,不享受“強省會”人才購房政策。

    3、《實施細則》提到的“具有專科及以上學歷”,請問如果學歷是非全日制,是否符合條件?

    答:按照人才引進有關規定,此類情況符合條件,可以享受該政策。

    4、請問符合該政策條件的湖南省內市州高層次人才如何申報?

    答:湖南省內市州高層次人才可向當地市級人才部門提交申請資料,由當地市級人才部門按流程辦理。經長沙市委人才辦認定后,可享受長沙戶籍同等購房待遇。

    關鍵詞: 人才引進

    責任編輯:sdnew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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