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球新消息丨住房公積金,將有這些新變化!平湖公積金貸款次數認定速問速答來了→

    來源: 平湖在線2023-01-18 13:43:48
      

    2025年我國將基本確立住房公積金數字化發展新模式

    住房和城鄉建設部1月10日對外發布《關于加快住房公積金數字化發展的指導意見》。指導意見提出,到2025年,我國將基本形成全系統業務協同、全方位數據賦能、全業務線上服務、全鏈條智能監管的住房公積金數字化發展新模式。

    指導意見要求,構建數字化服務新模式,推進服務標準化規范化便利化,編制服務事項基本目錄和實施清單,實現同一服務事項在全國范圍內無差別受理、同標準辦理。


    (資料圖片)

    指導意見強調,打牢數字化發展的數據和平臺基礎。建立健全讓數據用起來的機制,依法加強數據匯聚、共享和利用,推動實現各地信息系統的互聯互通、協同聯動,形成“縱向貫通、橫向聯通”的數據共享“立交橋、高速路”,支撐跨層級、跨地域、跨系統、跨部門、跨業務的協同管理和服務。

    住房和城鄉建設部住房公積金監管司有關負責人說,當前我國住房公積金繳存人數達1.64億,到2025年住房公積金數字化發展新模式基本確立后,除了住房公積金貸款面簽等規定必須當面辦理的服務事項外,其他業務基本能夠實現網上辦、掌上辦。

    近年來,全國多個城市進行住房公積金服務創新實踐。2021年,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在重慶、成都、廣州、深圳、蘇州、常州等6個城市開展靈活就業人員參加住房公積金制度試點。廣州、廈門等城市公積金繳存人承租部分保障性租賃住房和長租房,可委托公積金中心,從個人公積金賬戶中按月扣劃資金直接支付租金,并可享受押金減免等優惠政策。

    “住房公積金數字化發展將有利于進一步提升住房公積金普惠性公共服務效能,有利于打破住房公積金跨區域流動壁壘,擴大住房公積金制度覆蓋面,更多更公平惠及住房公積金繳存人和繳存單位。”負責人說。

    指導意見還明確,強化全鏈條監管,不斷完善全國住房公積金監管服務平臺、電子稽查工具等數字化監管手段,推動形成部省市三級聯動的數字化監管機制,逐步從事后監管向事前事中事后全過程監管轉變,守好繳存人錢袋子。

    最近有不少網友咨詢我市公積金貸款次數是如何認定的

    速問速答來了

    01

    我市在認定公積金貸款次數時查詢哪些范圍?

    在申請貸款時,需要查詢借款申請人(含共同借款人、共同產權人)及其配偶在我市住房公積金綜合業務系統和全國住房公積金微信小程序中的公積金貸款情況。即能夠通過全國住房公積金微信小程序查詢到的在嘉興市外其他公積金中心申請過的住房公積金貸款記錄一并認定。

    02

    如何認定首次公積金貸款?

    申請人(含共同借款人、共同產權人)及其配偶在我市住房公積金綜合業務系統和全國住房公積金微信小程序中無住房公積金貸款記錄的認定為首次貸款。

    03

    如何認定二次公積金貸款?

    借款申請人(含共同借款人、共同產權人)及其配偶在我市住房公積金綜合業務系統和全國住房公積金微信小程序中僅有一次住房公積金貸款記錄并已結清的認定為二次貸款。

    04

    公積金貸款次數認定中有哪些特殊情形?

    (一)借款申請人與其配偶婚前分別使用過一次住房公積金貸款并已結清,借款人或配偶再次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的,認定為三次貸款,不予受理。

    (二)借款申請人與兩代內直系親屬(父母、成年子女,下同),分別使用過一次住房公積金貸款并已結清,現共同購房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的,認定為三次貸款,不予受理。

    (三)借款申請人與其配偶在婚姻存續期間共同使用過一次住房公積金貸款并已結清,離異后其中一方再次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的,認定為二次貸款。

    (四)借款申請人與其配偶在婚姻存續期間使用過住房公積金貸款,如其中一方在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時不具備貸款資格且按照《嘉興市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借款人變更操作細則》完成借款人變更的,離異后此次貸款不計入該方貸款次數。

    (五)借款申請人或其配偶一方在婚前使用過住房公積金貸款,婚后另一方參與還貸但按照《嘉興市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借款人變更操作細則》完成借款人變更的,離異后此次貸款不計入該方貸款次數。

    (六)借款申請人與兩代以內直系親屬共同購房使用過住房公積金貸款,如其中一方在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時不具備貸款資格,貸款還清后該方再次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時,則前次貸款不計入其貸款次數。

    (七)在推進城市品質提升、有機更新等過程中,已被征收住房尚有住房公積金貸款未結清的,在此次貸款還清后,借款申請人符合《關于發揮住房公積金制度作用助推中心城市品質提升工作有關事項的通知》規定再次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時,前次貸款不計入貸款次數。

    (八)借款申請人使用住房公積金貸款后,其所購住宅尚未交付期間因房屋質量問題需要換(退)房的,在符合住房公積金合同變更相關規定且辦理變更手續后,此次貸款不計入其貸款次數。

    05

    上述認定標準什么時候開始施行?

    上述認定標準于2022年12月6日起施行,原有政策與上述認定標準不一致的按上述標準施行。

    若您還有疑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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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來源丨平湖住房公積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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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責任編輯丨金

    關鍵詞: 住房公積金 公積金貸款

    責任編輯:sdnew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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