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觀點網訊:1月17日,蘇州市掛牌2023年首批次集中供地,本次掛牌共含11宗商住地,擬于2月16日及2月23日分兩天出讓。
觀點新媒體獲悉,此次掛牌地塊總出讓面積39.26萬平方米,總建筑面積70萬平方米,總起價130.3億元。11宗地塊分布于吳中區(3宗)、工業園區(3宗)、高新區(4宗)、吳江區(1宗)。
本批次地塊整體質量較高,園區掛牌3宗,包括湖西、青劍湖、婁葑都有新地塊亮相。獅山在去年四、五批次未推地,本次共掛牌4宗,總面積8.89萬方(133畝)。上述地塊均位于當前熱門核心板塊。
據悉,同比于2022年一批次,本次供地量大幅減少,其中出讓面積減幅52%,總起價減幅42.6%。環比2022年最后的五批次,出讓面積減少22.7%,但總起價略微上漲3.4%。
另據出讓公告披露,本次出讓的住宅及商住用地的競買人須具有房地產開發資質,報名時須同步上傳房地產開發企業資質證書。同一企業及其控股的各個公司,不得參加同一宗地的競買。聯合競買的,各方均應具有房地產開發企業資質。
申請參與住宅及商住地塊的房地產開發企業在參與土地競拍和開發建設過程中,其股東不得違規對其提供借款、轉貸、擔保或其他相關融資便利等,購地資金不得直接或間接使用金融機構各類融資資金,購地資金不得使用房地產產業鏈上下游關聯企業借款或預付款,購地資金不得使用其他自然人、法人、非法人組織的借款,購地資金不得使用參與競買企業控制的非房地產企業融資等。競買人須在報名時提交經江蘇省財政廳公布的3A級及以上會計師事務所及注冊會計師鑒證的《商品住房用地交易資金來源情況申報表》及審計報告(可參照蘇地網掛〔2021〕7號公告的補充公告及相關說明要求),并出具購地資金符合出讓文件規定的書面承諾。
對于違反上述規定的競買人,經認定構成違規參與競買的,將認定其為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掛牌競價出讓失信行為人,禁止其在失信行為發生后三年內參加蘇州市區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掛牌競價出讓活動。對于違反上述規定、構成違規參與競買的競得人,蘇州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有權取消其競得資格,其所支付的全部保證金不予退還,并保留要求其賠償該地塊組織網上掛牌出讓支出的全部費用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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