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7日,深圳市住建局官網發布4份與保障性住房相關的征求意見文件。文件明確提出,為建立多主體供給、多渠道保障、租購并舉的住房制度,完善深圳市住房保障體系,深圳將推出共有產權住房。共有產權住房銷售價格按照土地出讓時市場參考價格的50%左右確定,購房者需持有的產權份額原則上不低于50%,其余部分為政府產權份額。
擬推共有產權住房
(資料圖片)
1月17日,深圳市住房和建設局官網發文,深圳市住房和建設局、深圳市司法局發布關于公開征求《深圳市保障性住房規劃建設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深圳市公共租賃住房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深圳市保障性租賃住房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深圳市共有產權住房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意見的通告。
其中,《深圳市共有產權住房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明確,共有產權住房銷售價格按照土地出讓時市場參考價格的50%左右確定,單套住房銷售價格根據項目銷售均價,結合樓層、朝向等因素確定。申請條件主要為:深戶、在深繳納社保滿5年、無自有住房、未在深圳市享受過購房優惠政策、5年內未在深圳市轉讓過或因離婚分割過自有住房等。
《深圳市保障性住房規劃建設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明確提出,支持各類企業、金融機構、社會組織等參與保障性住房的投融資、建設籌集、運營管理等工作,支持具備條件的項目發行保障性租賃住房投資信托基金(REITs)。
此外,要求深圳市規劃和自然資源部門在國土空間總體規劃中合理安排生產、生活、生態空間,在保障用地結構均衡的前提下,逐步提高居住和公共設施用地規模和比例,并通過國土空間規劃傳導機制將規劃居住用地面積和建筑面積逐級傳導至分區規劃和法定圖則(含控制性詳細規劃以及前海等地區綜合規劃);編制年度建設用地供應計劃時,居住用地供應量原則上不低于建設用地供應總量的30%,提高居住用地中保障性租賃住房用地供應比例,租賃住房用地計劃單列且原則上占居住用地供應總量比例不少于10%,優先安排、應保盡保。
預計后續會有更多城市跟進
廣東省城鄉規劃院住房政策研究中心首席研究員李宇嘉分析認為,深圳擬推共有產權住房,本質上是在完善保障房體系,讓中低收入群體能夠降低購房成本,對深圳樓市長期影響還是比較大的。深圳之前也推出了安居房、人才房等,整體還是比較受市場歡迎的,因為降低購房成本的效果顯著。
據了解,深圳共有產權房一共有兩種面積類型的房源,3人以下家庭或者單身居民配售的是建筑面積為65平方米左右的房源;4人以上家庭配售的是建筑面積為85平方米左右的房源。共有產權房將采用封閉流轉模式,簽訂購房合同日起滿5年才能轉讓,且只能將所持產權份額轉讓給符合條件的對象。
對此,李宇嘉表示,深圳對共有產權住房設置封閉流轉的模式,跟之前北京的做法相類似,整體執行預計也會較為嚴格。
中原地產首席分析師張大偉分析認為,深圳這次推出共有產權政策,如果嚴格落地執行、增加供應量,將有利于保證真實自住需求,預計后續會有更多的城市跟進。
上海易居房地產研究院研究總監嚴躍進分析認為,深圳對于保障性住房做了更加科學的規劃,預計未來會進一步強化共有產權住房產品供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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