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讀:與碧興科技高調承認并披露與碧水源的緊密關系外,碧興科技與在近年來突然空降其大客戶之位的另一家企業間的真正關系卻似乎刻意被隱藏。不得不承認,與包括碧水源在內的多位大客戶間或明或暗的復雜關聯關系,也正在對此次碧興科技IPO的獨立性提出挑戰。
本文由叩叩財訊(ID:koukouipo)獨家原創首發
作者:雷 都@北京
(資料圖)
編輯:翟 睿@北京
自詡創業板龍頭股之一的碧水源,在掛牌A股上市12年之后,一家多處攜帶著其影子的企業借注冊制之東風正向科創板發起上市沖鋒。
2022年12月20日,上交所科創板上市委定于當日召開2022年第109次上市委審議會議,該次會議唯一的議題便是對碧興物聯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下稱“碧興科技”)的IPO申請是否符合科創板上市要求進行審議與表決。
碧興科技便是這家與碧水源有著千絲萬縷關聯的企業。
“碧興科技中的‘碧’便是指代碧水源。”一位接近于碧興科技的知情人士向叩叩財經確認,在2020年11月碧興科技股份改制之前,其企業名稱實為中興儀器(深圳)有限公司(下稱“中興有限”),且這一名字自其于2012年成立之后便一直沿用,直到正式確定IPO計劃,或為了進一步“暗示”與碧水源之間的緊密關系,昔日的中興有限才不得不退居其次成為了如今的碧興科技。
公開信息顯示,碧興科技公司主營業務為智慧環境監測、公共安全大數據。
智慧環境監測業務主要即為環境水質監測、污廢水監測、環境空氣監測、煙氣 監測儀器及系統的研發、生產、銷售、運營及數據服務。該業務為碧興科技最主要的營收來源,近年中,碧興科技超過95%的主營收入來自于該業務。
而公共安全大數據業務則主要為公安等相關政府部門實現移動信號與數據的實時跟蹤、管理等提供數據采集端設備和公共安全大數據處理軟件。
此次IPO,碧興科技則計劃通過發行不超過1963萬股用以募集4.12億資金投向“智慧生態環境大數據服務”、“智慧水務大數據溯源分析服務”及“研發中心建設”等三大項目。
的確,或許沒有碧水源的“鼎力”相助,亦將不會有如今的碧興科技,而碧興科技也不會有向A股市場發起沖擊的勇氣。
專業從事水務領域業務的碧水源,在水處理領域擁有全產業鏈,其正屬于碧興科技的行業下游,為碧興科技最為重要的客戶。
在此次IPO的報告期內,碧水源不僅為碧興科技提供著逐年俱增的營收,為其維持利潤增長的基本面出力不少外,碧水源還大手筆入股碧興科技,成為了碧興科技中目前持股比例高達16.3%的第二大股東。
既是大客戶,又是重要股東。
碧興科技與碧水源的關系還不僅僅如此。
除了碧興科技的實際控制人兼董事長何愿平曾是碧水源的聯合創始人之一,且在碧水源及其關聯公司中有多年的任職經驗外,還有多位碧水源的創業“老將”的名字也紛紛現身碧興科技的股東名單中。
不過,與碧興科技高調承認并披露與碧水源的緊密關系外,碧興科技與在近年來突然空降其大客戶之位的另一家企業間的真正關系卻似乎被刻意隱藏。
不得不承認,與包括碧水源在內的多位大客戶間或明或暗的復雜關聯關系,也正在對此次碧興科技IPO的獨立性提出挑戰。
除此之外,或將對碧興科技此次IPO形成阻礙的還有號稱在環境監測等技術上具有國內領先性的它,在近兩年中,卻因相關的監測業務屢遭環保監管部門“打假”處罰的事實。
對于一家定位于節能環保行業,以環境監測為主業的企業卻不斷遭受來自環保部門懲處的尷尬,碧興科技堅稱與其技術無關,造成上述處罰事實的緣由主要是“公司對環境監測設備的有效管控帶來難度,再加上公司部分技術人員對當地生態環境部門的具體指引要求理解不到位或者操作不當”而引發。
那么問題又來了,碧興科技如果目前尚難應對公司運營規模的擴大而帶來的一系列管理難題,那么其管理內控的有效性如何讓人信服其足夠應付企業一旦上市后所面臨的規范性問題?在未能做好內功的前提下,倉促上市融資圈錢擴產,管理失控的風險又將誰來買單?
1)“首創系”關聯魅影潛伏
既是關鍵客戶,又是重要股東,包括實際控制人在內的多位自然人股東皆與碧水源關系匪淺。碧興科技并不避諱其與碧水源之間的關系。
據碧興科技最新的股東名單顯示,碧水源共持有碧興科技960萬股,占其目前總股本的16.30%,穩穩地位居于碧興科技第二大股東之位。
合伙制企業西藏必興則以33.75%的持股比例為碧興科技的第一大股東。
碧興科技的實際控制人何愿平則通過西藏必興及中新匯、中新宏、中新業、中新創等幾個員工持股平臺及其直接持有的8.27%的股份控制著碧興科技53.78%的表決權。
在碧興科技的大股東西藏必興中,何愿平以22.14%的持股比例同時兼任其普通合伙人一職。但同樣在西藏必興中,還有多位自然人,其持股比例并不遜于何愿平。如自然人文劍平和梁輝便各持有西藏比興同樣是22.14%的份額,自然人陳亦力、劉振國、陳云海也還分別持有西藏必興11.07%、7.01%和2.77%的份額。
事實上,無論是文劍平、梁輝,還是陳亦力、劉振國,皆未在碧興科技中任職,但他們的身份皆是碧水源的元老級人物。
文劍平、梁輝,陳亦力為碧水源的聯合創始人,而劉振國則是碧水源副總經理。
此外,碧水源還在西藏比興中直接持有12.62%的份額。
“在一定意義上,西藏必興更像是碧興科技為碧水源專門設置的一個未有表決權的‘純財務’持股平臺”,一位來自于北京一家中字頭的大型券商投行部門資深保薦代表人告訴叩叩財訊,西藏必興對碧興科技的表決權由碧興科技的實際控制人何愿平掌控,但一旦碧興科技實現上市,碧水源和來自于碧水源的多位元老,將間接分享到上市紅利。
或也正是與碧水源之間的這一“天然”關聯關系的存在。在此次碧興科技IPO的報告期中,碧水源對其的營收貢獻不僅一直處于客戶的排名前列,且逐年呈現一派增長之勢。
公開數據顯示,2019年,碧興科技來自于碧水源集團的營收約為1588.08萬,為其當年第四大客戶,占其當年總營收比重尚不足5%。到了2020年,碧水源集團則以2321.30萬元的銷售貢獻額,成為了碧興科技當年第二大客戶。時間來到碧興科技此次沖擊IPO最為關鍵的2021年,碧水源對其的營收貢獻陡然提升至4181.53萬元,同比增長超過80%,這也讓碧水源順利地坐上了碧興科技第一大客戶之位。
也正是有了碧水源等客戶的“力挺”,2021年,碧興科技在營收同比大增40%的前提下,實現了扣非凈利潤5000萬的突破。
但碧水源并不是碧興科技的重要客戶中與其存有諸多“關聯”的唯一企業。
在碧興科技此次IPO申報材料中沒有披露的是,在2022年上半年中,突然取代碧水源空降成為其第一大客戶的北京水星環境有限公司(下稱“水星環境”)與碧興科技同樣關系匪淺。
2022年上半年,水星環境以2059.81萬的采購額,為碧興科技貢獻了當期近10%的營收。
在過去的2019年至2021年三年中,水星環境的名字一直并未出現在碧興科技前五大客戶的名單中。
據叩叩財訊調查,水星環境突然加大對碧興科技的采購,或并非偶然。
在這一系列供貨采購合同的背后,不得不提及的便是2020年7月碧興科技的那次增資擴股。
2020 年 7 月 22 日,斯時還名為中興有限的碧興科技進行了其股份改制前的最后一輪增資擴股,其注冊資本由 5300.00 萬元增至 5,888.89 萬元。該次新增的588.89 萬元注冊資本全部由一家名為寧波豐圖匯烝投資中心(有限合伙)(下稱“豐圖匯烝”)的投資機構以 9000.00 萬元認繳,每 1 元注冊資本對應的增資價格為 15.28 元。
通過該次增資,豐圖匯烝成為了碧興科技中僅次于西藏必興和碧水源后的第三大股東。
截至目前,豐圖匯烝共持有碧興科技10%的股份。
豐圖匯烝的背景不可小覷。
工商信息顯示,豐圖匯烝雖然早在2017年4月便正式成立,最初由自然人趙志強作出主要出資人設立,出資額僅為500萬元。
但在豐圖匯烝入股碧興科技前夕,趙志強突然從合伙人名單中退出,北控水務(中國)投資有限公司(下稱“北控水務”)接替趙志強成為了豐圖匯烝最大的出資人,持有了豐圖匯烝88.88%的出資份額。
同時,豐圖匯烝的注冊資本也從500萬變更為9001萬——這一數字則正好與豐圖匯烝出資認購碧興科技的增資額吻合。
然而,北控水務卻并非碧興科技相關股份的真正擁有者,其在此時借助豐圖匯烝入股碧興科技之舉,則同時肩負著“替人過橋”規避業務關聯之嫌。
也就是在豐圖匯烝入股碧興科技之后的次月。
2020年8月,碧興科技便成功中標了首創環保2020年至2021年度常用儀表框架協議的集采項目,此后更拉開了和“首創系”關聯企業的深度合作的序幕。
豐圖匯烝與首創環保之間又到底有何隱秘關系?
發生在2021年時豐圖匯烝的一則隱秘的股權轉讓關系,將真相揭露。
2021年10月,北控水務將自己在豐圖匯烝中持有的88.88%的股權份額悉數轉讓給了北京北創綠色低碳科技創業投資基金中心(有限合伙)(下稱“綠色低碳基金”)。
同樣來自于工商資料顯示,綠色低碳基金成立于2021年1月,其中,首創環保以44.4444%的持股比例與北控水務并列綠色低碳基金第一大股東之位。
表面上看,首創環保的間接入股似乎是在與碧興科技的業務合作之后。
但在碧興科技此次IPO的招股書中,其直接點名承認稱“豐圖匯烝是綠色低碳基金專門投資發行人的特殊目的載體”,也正是這一表態,將首創環保與碧興科技之間的業務關聯規避關系曝光。
“如果說豐圖匯烝是綠色低碳基金專門投資發行人的特殊目的載體的話,那么不得不令人懷疑,在首創環保與碧興科技開啟合作之前,首創環保便已經實質上通過北控水務的‘過橋’入股了碧興科技。”上述資深保薦代表人坦言。
需要指出的是,碧興科技還沒有披露的是,2022年上半年,空降其第一大客戶之位的水星環境,實際上便是間接持有其相當股份的首創環保的全資子公司。
“如此看來,不僅碧水源,還包括首創環保及其子公司在內,也與碧興科技之間存在既是關鍵客戶又是重要股東的雙重關系,那么碧興科技在獲得首創環保相關業務中,是否存在區別性的對待?其參與首創環保招投標的過程是否公允?其獨立獲取相關業務的能力究竟如何?這些或都是需要監管層和投資者對其審慎以對的。”上述資深保薦代表人表示。
2)主營業務報告期內多次遭監管部門“打臉”處罰
作為一家全力沖刺科創板IPO的企業,碧興科技在其上市申報材料中不吝強調其技術的“先進性”。
稱其在環境監測方面的核心技術均來源于自主研發,并擁有自主知識產權,并多項處于國內領先地位。
但就是這樣一家技術優勢自詡“領頭羊”的高新技術企業,卻在過去的2020年和2021年中屢屢多次因環保監測的有效、不真實和不規范而遭到環保部門動輒上萬元罰款的行政處罰。
2020年7月下旬,經南京市污染源自動監控系統巡查發現,碧興科技全資子公司清匯環境南京分公司負責運維的南京明基醫院有限公司廢水排口,余氯濃度達到10mg/L,出現污染超標,在對污染源自動監測監控設備出現故障后,清匯環境南京分公司也未在按規定限時報備。
對于該違規行為,南京市生態環境局于 2020 年 10 月 15 日向碧興科技全資子公司清匯環境出具寧環罰 [2020]05049 號《行政處罰決定書》,在責令立即改正違法行為的同時,罰款人民幣三萬元整。
位于福建的碧興科技全資子公司漳州市新維環保科技有限公司(下稱“漳州新維”),則是其在近一年多時間內遭到當地環保監察部門行政處罰最多的下屬企業。
在僅2021年一年中,漳州新維便因為自動檢測設備的有效性等問題,三次遭到了漳州市相關生態環保部門的行政處罰和罰款。
據漳州市生態環境局一份行政處罰信息公示顯示。
漳州新維在2021年初因未保證自動監測設備正常運行的違法行為而遭到行政處罰。
2020年12月1日,漳州市龍海生態環境局執法人員聯合福建省環境監察總隊依法對漳州新維負責運維的漳州環境再生能源有限公司CEMS運行情況進行檢查,執法人員現場調閱漳州環境再生能源有限公司2#爐《污染源煙氣在線監測系統零點/量程漂移與校準記錄表》,發現漳州新維對2#爐CEMS的SO2、NOX和O2的校準周期不符合《固定污染源煙氣(SO2、NOX、顆粒物)排放連續監測技術規范》(HJ75-2017)中定期校準要求,導致超期校準期間的相關數據無效。
此外,經查實,漳州新維在對漳州環境再生能源有限公司2#爐自動監控設備進行運維時,未按照《固定污染源煙氣(SO2、NOX、顆粒物)排放連續監測技術規范》(HJ75-2017)的要求進行維護,影響大氣污染物排放自動檢測設備數據有效性。
2021年9月,漳州新維又因對運維企業的監控檢測數據不真實不準確再次遭到生態環境部門的行政處罰。
據叩叩財訊獲得的一份由漳州市生態環境局下發的編號為 (閩漳環罰〔2021〕239號)的行政處罰決定書顯示,2021年9月3日,漳州市南靖生態環境局對漳州新維負責運維的南靖縣雄發紙業有限公司廢水在線監控設施開展現場檢查。
執法人員調度氨氮在線分析儀日志記錄顯示,氨氮在線分析儀上次標定時間為2021年8月9日14時4分,應執法人員要求,漳州新維技術人員使用氨氮在線分析儀對漳州市南靖環境監測站提供的標準溶液4.56mg/L進行兩次測試,但第一次測試結果為3.55mg/L,第二次測試為3.60mg/L,誤差均超過20%,不符合《水污染源在線監測系統運行技術規范》要求。
同時,應執法人員要求,漳州新維有關技術人員使用氨氮在線分析儀對漳州市南靖環境監測站人員在污水排放口同時采集的兩瓶水樣其中一瓶進行測試,測試結果為0.05mg/L;而2021年9月18日,漳州市南靖環境監測站出具的監測報告(NJHJ210903WW055W055)顯示2021年9月3日同時采集的另一瓶水樣監測結果氨氮濃度實為0.16mg/L。
也就是說,號稱技術領先的碧興科技,其子公司漳州新維所采用的相關檢測儀器和檢測方式,在被監管抽查時發現,其檢測出來的環境污染指標實際皆遠小于真實數據,對污染的檢測不真實、不準確。
而在2021年10月,漳州新維還曾因未按規定對在線監測設備相關參數按最新要求修改,又被漳州市薌城生態環境局處以罰款 3.03 萬元。
就上述種種“打臉”其技術先進性的各種懲處,碧興科技稱這些“行政處罰均是在向污染源企業客戶提供環境監測設備運營服務過程中發生的,公司在向政府類客戶提供環境監測設備運營服務過程中未有相關行政處罰事項發生”。
但事實上,對政府類客戶的業務服務質量,雖的確還未到遭受行政處罰的地步,但近期卻也趨勢隱現。
2022年8月,廣西壯族自治區生態環境局通報2022年第二季度區控水質自動站運維考核結果,其中指出,碧興科技負責運維的多個站點出現不同指標的遲報和漏報現象,盲樣考核不通過的站點數為7個。這也是參加考核的4家企業中,盲樣考核不通過的站點數最多的一家,其他三家參與考核的運維企業,盲樣考核不通過站點數均在3-4家左右。
“發行人的環境監測設備運營服務遍布全國各地,區域分散,且運營服務規模呈不斷擴大、運營服務人員呈不斷增加的趨勢。在面向污染源企業客戶提供運營服務過程中,環境監測設備放置于客戶處,而部分污染源企業客戶受自身條件的限制,給公司對環境監測設備的有效管控帶來難度,再加上公司部分技術人員對當地生態環境部門的具體指引要求理解不到位或者操作不當,均有可能導致生態環境部門對發行人及下屬公司予以行政處罰”,在此次IPO申報材料中,碧興科技就上述發生在近年內的違規違法處罰繼續解釋道。
“這些業務上的多起懲處漏洞,實質上是在質疑碧興科技的技術先進性問題的同時,也在拷問著其管理內控的有效性,若還未上市進行業務擴展之前,這般規模就已經讓碧興科技相關業務的管理如此混亂,服務質量保障把控問題難以得到解決,那么一旦其成功上市,其將可能更進一步面對諸多的自顧不暇,屆時,受損失的將不僅僅是企業本身,還有更多的二級市場的投資者。”上述資深保薦代表人認為。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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