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球簡訊:違法減持上億元,這家上市公司董事長被處罰!

    來源: 上海證券報2022-12-19 07:36:15
      

    12月18日晚間,中化巖土公告稱,公司董事長吳延煒近日收到北京證監局下發的《行政處罰決定書》,主要涉及吳延煒違法減持中化巖土股票,違法減持金額1.01億元,以及未依法履行信息披露義務。

    違法減持上億元

    2019年1月7日,吳延煒披露《簡式權益變動報告書》。此次權益變動完成后,其持有中化巖土3.56億股股份,占中化巖土總股本的19.68%。2019年8月13日,中化巖土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購注銷完成,吳延煒持股比例變為19.74%,持股數量不變。


    【資料圖】

    《行政處罰決定書》顯示,經查明,2020年3月10日至2021年4月30日,吳延煒多次減持中化巖土股份。

    其中,2021年4月29日,吳延煒在累計減持達到中化巖土已發行股份的5%時,未依法履行報告和公告義務,且未停止交易,遲至2021年5月17日才披露《簡式權益變動報告書》。

    回顧吳延煒違法減持前夕,中化巖土在2021年4月27日發布2021年一季報,以及2021年第一季度經營情況簡報。中化巖土介紹,公司已經形成了工程服務和通用航空兩個主要業務板塊,積極布局文化旅游業務,關注多領域的產業投資機會。

    圖為:中化巖土2021年一季報部分財務數據

    《行政處罰決定書》顯示,吳延煒在累計減持達到中化巖土已發行股份的5%后,至披露權益變動信息前,違法賣出“中化巖土”合計3362萬股,占中化巖土總股本的1.86%,違法減持金額1.01億元。按照擬制成本法計算,違法所得約407萬元。

    給予警告,合計處罰上千萬元

    北京證監局指出,吳延煒的上述違法事實,有證券賬戶資料、相關公告、情況說明、詢問筆錄等證據證明,足以認定。同時,監管部門依法向吳延煒告知了作出行政處罰的事實、理由、依據等事項,其未提出陳述、申辯意見,也未要求聽證。本案現已調查、審理終結。

    北京證監局認為,吳延煒的上述行為違反證券法第三十六條和第六十三條第二款的規定,構成證券法第一百八十六條、第一百九十七條第一款所述違法行為。

    根據吳延煒的違法行為事實、性質、情節與社會危害程度,依據證券法第一百八十六條、第一百九十七條第一款的規定,北京證監局決定對吳延煒未依法履行信息披露義務的行為,給予警告,并處以100萬元罰款。

    同時,對于吳延煒在限制轉讓期限內轉讓“中化巖土”的行為,北京證監局對其給予警告,沒收違法所得約407萬元,并處以610萬元罰款。

    中化巖土介紹,吳延煒自2009年6月16日至今,任公司董事長。

    截至2022年9月30日,吳延煒系中化巖土第二大股東,持股比例11.22%。

    責編:蔣燁歡 校對:孫潔華

    制作:何永欣 圖編:趙雁旎 總審讀:朱建華

    監制:張曉光 簽發:潘林青

    版權聲明

    上海證券報微信保留本作品的所有權利,未經書面授權,任何單位或個人不得轉載、摘編、鏈接或以其他方式復制發表,否則將被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關鍵詞: 中化巖土 行政處罰決定書 上市公司

    責任編輯:sdnew003

    相關新聞

    版權與免責聲明:

    1 本網注明“來源:×××”(非商業周刊網)的作品,均轉載自其它媒體,轉載目的在于傳遞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網贊同其觀點和對其真實性負責,本網不承擔此類稿件侵權行為的連帶責任。

    2 在本網的新聞頁面或BBS上進行跟帖或發表言論者,文責自負。

    3 相關信息并未經過本網站證實,不對您構成任何投資建議,據此操作,風險自擔。

    4 如涉及作品內容、版權等其它問題,請在30日內同本網聯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