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公用房當成住宅公寓賣,“華潤置地”被罰!

    來源: 中國消費者報2022-12-13 12:57:30
      

    近日


    (資料圖片)

    《中國消費者報》記者

    從信用中國網站獲悉

    因涉嫌虛假宣傳欺騙誤導消費者

    華潤置地(濟南)有限公司

    被罰款50萬元

    01.

    消費者舉報

    辦公性質房屋竟宣傳成公寓銷售

    行政處罰決定書(濟歷下)市監〔2022〕142號顯示,濟南市歷下區市場監督管理局接到多名消費者的舉報材料,稱當事人華潤置地(濟南)有限公司在開發、銷售濟南華潤萬象城北地塊項目時,將辦公性質的房屋按照公寓進行宣傳,涉嫌欺騙誤導消費者。

    執法人員對歷下區的華潤萬象城售樓中心進行了現場檢查,在售樓中心看到當事人工作人員正在使用置業計劃書現房銷售華潤中心1號樓至5號樓的部分商品房。而正在銷售的供消費者參觀的4號樓3001室和3028室兩處商品房,兩個房屋均是二層復式結構,廚房、衛生間齊全。

    執法人員對現場進行了拍照錄像取證,同時向當事人下達了限期提供材料(相關宣傳活動的費用清單)的通知書,但當事人在法定期限內未提交相關材料。執法人員還在社交平臺搜索到了華潤中心置業顧問發布的“2022年華潤中心實景兌現,濟南萬象城精裝現房”的視頻。

    02.

    虛假宣傳房屋性質、使用面積

    “華潤置地”被罰50萬元

    市場監管部門調查確認,當事人在銷售濟南華潤萬象城北地塊“SOHO辦公”項目時,將規劃用途為“商務辦公”性質、約4.5米結構層高的單層商品房,包裝改造成兩層帶有廚房、衛生間、淋浴房等居住功能的商品房對外銷售,宣傳“一層投入,雙享空間”,誘導消費者購買,宣傳稱擴大了房屋使用面積,但房屋的實際面積并未增加,誤導了消費者。

    《反不正當競爭法》第二十條第一款規定:“經營者違反本法第八條規定,對其商品作虛假或者引人誤解的商業宣傳,或者通過組織虛假交易等方式幫助其他經營者進行虛假或者引人誤解的商業宣傳的,由監督檢查部門責令其停止違法行為?!睂Υ?,濟南市歷下區市場監督管理局依法對其給予警告,并罰款50萬元。

    03.

    “商改住”存安全隱患

    消費者要仔細甄別房屋產權性質

    據記者了解,把商務辦公房包裝成LOFT公寓,以“類住宅”的名義進行銷售是房地產行業通病。濟南華潤萬象城高層商務公寓早在2017年尚未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時,就利用短信平臺、電臺、網絡媒體等形式對商務公寓以“類住宅”戶型進行宣傳推廣,打著不限購的旗號,夸大房屋的居住功能,虛假宣傳誤導消費者。

    濟南市城鄉建設委發布通告指出,該行為違反了《山東省商品房銷售條例》有關規定,嚴重擾亂了濟南市房地產市場秩序,破壞了中央商務區的功能定位,責令華潤置地(濟南)有限公司限期整改,同時將不良行為記入企業信用檔案

    易居研究院智庫中心研究總監嚴躍進對記者表示,商業辦公用房跟住宅有很大的不同,住宅物業產權是70年,而商業辦公房一般是40年或50年。商業辦公房的設計驗收標準不同于住宅,對于房屋通風及各種居住安全要求標準不一樣,“商改住”存在安全隱患。

    另外,商住樓大部分不能滿足民水民電條件,也不能通燃氣。而且大部分商住樓的容積率遠高于住宅,人口聚集密度也高,舒適度自然下降,也不能落戶。建議消費者在購房時,不要盲目聽信銷售人員的說辭,要仔細甄別房屋產權性質。

    中國消費者報新媒體編輯部出品

    來源/中國消費者報·中國消費網

    記者/孫蔚

    編輯/裴瑩

    監制/何永鵬 任震宇

    關鍵詞: 華潤置地 住宅公寓 中國股市

    責任編輯:sdnew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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