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護人職務的意思是監護人在社會中所擔任的職務。
孩子如果對父母的職務不清楚的話,可以再問清楚父母之后再填寫。每個人在社會生活當中的職務都是不一樣的,所以在法律制度當中,不可能去統一的規定監護人職務填寫的標準,也就是說,父母是做什么的就填什么。現在是很多學校在填寫調查表格的時候,可能會要求填寫監護人的職務。第一監護人自己不可能連自己的職務都不知道應該怎么填,就算是沒有固定的工作,那在職務一欄就填寫無工作狀態即可,這對孩子上學也不會產生任何影響。
二、監護人必須承擔以下職責:
(資料圖片僅供參考)
1.供吃、穿、住、醫療等條件以保障未成年人得以生存和身體的健康;
2.采取有效措施以保護未成年人的安全;
3.對未成年人的思想、行為進行正確的教育、引導和管理,預防和制止未成年人的不良行為;
4.保證未成年人接受學校科學、文化等知識教育;
5.照顧未成年人的生活;
6.管理和保護未成年人的財產;
7.代理未成年人進行與其智力不相適應的民事活動。
三、找法網提醒您,不可以做監護人的人包括:
1.實施嚴重損害被監護人身心健康的行為的人;
2.怠于履行監護職責,或者無法履行監護職責且拒絕將監護職責部分或者全部委托給他人,導致被監護人處于危困狀態的人;
3.實施嚴重侵害被監護人合法權益的其他行為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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