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業類糾紛成訟率同比下降58.5%!湖南此地法院訴源治理成績亮眼!

    來源: 張家界市永定區法院2023-08-17 14:33:15
      

    物業類糾紛成訟率同比下降58.5%!

    這是湖南省張家界市永定區法院在推進訴源治理工作中交出的一張亮眼成績單。


    (資料圖片)

    為從源頭上化解矛盾糾紛,實現物業糾紛的前端預防、高效化解,2022年12月16日,張家界市永定區法院聯合張家界市永定區城市小區物業指導服務中心成立全市首個物業糾紛訴源治理工作站,對全區物業類矛盾糾紛進行集中調處,九成以上物業矛盾糾紛實現了就地調處、就地解決。


    ▲張家界市永定區人民法院駐永定區城市小區物業指導服務中心“物業糾紛訴源治理工作站”

    關口前移,讓糾紛止于未訴

    2023年6月2日,永定區某街道居民李女士第二次踏進物業糾紛訴源治理工作站,讓她沒想到的是,3個小時后這起“拉鋸”了10個多月的物業糾紛案竟然解決了。

    2022年8月,因廚房下水管道堵塞返涌,致使李女士家因污水浸泡受損。事故發生后,李女士多次找到開發公司和物業公司要求賠償,但因責任難以劃分,雙方在賠償金額上無法達成一致,導致問題一直未能得到解決。今年5月10日,李女士向物業糾紛訴源治理工作站提出申請,要求開發公司和物業公司賠償損失。

    為盡快解開癥結,三級高級法官、駐站指導法官陳云峰與調解員多次前往小區查看房屋受損情況,但因賠償金額無法達成一致,導致糾紛一直無法解決。6月2日,指導法官組織張家界市人大代表趙武、永定區政協委員胡紹剛到場調解,在法官從法律角度答疑解惑后,人大代表、政協委員也從個人經歷、身邊案例分析了對立、分歧焦點。最終經過3個多小時耐心調解,雙方握手言和,開發公司賠償李女士9萬元、物業公司免除李女士6年物業管理費,糾紛得以圓滿化解。


    最終雙方當事人握手言和

    永定區法院堅持“源頭預防、非訴挺前、多元化解”理念,建立了“1名指導法官+2名特邀調解員+2名律師+N名行業專家”的調解團隊,實現“讓行內人說理、法院人說法”。同時,充分發揮人大代表熟悉民情優勢,建立訴源治理工作站與人大代表聯絡站聯合解紛長效工作機制,將人大履職與法治保障作用緊密結合,推動矛盾糾紛高效實質化解。

    據悉,成立僅8個多月,物業糾紛訴源治理工作站就受理物業糾紛454件,調解成功213件,僅55件進入訴訟程序,物業類糾紛成訟率同比下降58.5%。

    示范裁判,帶動類案高效化解

    “工作站已幫我處理了27件案件,包括五六年前的糾紛都解決了,讓我們省時省力又省心。”物業糾紛訴源治理工作站一成立,張家界某物業服務公司負責人肖春妮就將物業糾紛案件全部轉過來了。

    “南莊坪社區建于上世紀90年代,老舊小區多,普遍存在設施老化、房屋滲水等歷史遺留問題,部分小區業主便以此為由拒交物業費。”談起入駐的南莊坪社區,肖春妮直搖頭。

    “為批量化解物業糾紛,我們選取了一到兩個有代表性的小區或典型案例開展示范裁判,讓其他當事人預判到同類糾紛裁判結果,為其他物業糾紛駛入解紛快車道打下了堅實基礎。”永定區城市小區物業指導服務中心主任羅創表示。

    該機制推行以來,已累計推動3個小區56起物業糾紛止于訴前,真正實現“辦理一案、治理一片、審理一案、教育一方”的訴源治理效果。

    整合力量,共繪解紛“同心圓”

    “訴源治理是一項綜合治理工程,只有將司法調解、行政調解、人民調解等多方力量凝聚起來,才是為群眾解決急難愁盼問題的最佳路徑。”永定區法院黨組書記、代理院長楊斌介紹道。

    針對業主對物業公司不信任、缺乏溝通、法律知識欠缺等問題,永定區法院依托永定區“431”矛盾糾紛分級化解治理體系,聯合政法委、住建、物業管理協會等部門開展公開調解、現場答疑、法治宣講等活動,引導群眾通過法律途徑解決訴求,真正將矛盾糾紛化解在訴前、化解在萌芽、化解在家門口。


    物業糾紛訴調對接暨訴源治理聯席會召開,政法委、法院、司法局、城管局、街道辦等多部門參會。

    為實現糾紛信息互通、調解案件共享,永定區法院不斷擴大多元解紛的“朋友圈”和“同心圓”,建立集業主自治、行政管理、矛盾糾紛調解、司法裁決于一體的“三點一線、協同聯動”工作機制。即物業糾紛發生后,社區、小區工作人員第一時間上門處理,如調解成功,則通過“訴前調解+司法確認”“訴前調解+法院審查后出具民事調解書”模式鞏固調解成果;如20天內調解不成,則通過人民法院調解平臺移送至法院立案。

    此外,永定區法院還持續引入社會力量,積極吸納退休干部、社會鄉賢等力量進駐工作站開展調解工作,不斷壯大“大調解”格局,釋放訴前分流“新效能”。

    “小物業”就是百姓的“大民生”。下一步,永定區法院將充分發揮人民法院服務基層社會治理的職能作用,進一步延伸司法職能,搭建物業服務企業與業主之間溝通聯絡的橋梁、糾紛化解的渠道、服務提升的軌道,持續推進物業糾紛源頭治理、高效化解,為服務保障民生、提升人民群眾的生活幸福感貢獻司法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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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責任編輯:sdnew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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