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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8日,內蒙古興安盟發改委發布《興安盟“十四五”能源發展規劃》(以下簡稱《規劃》)。
根據《規劃》,興安盟能源結構調整目標為,2025年可再生能源消納責任權重達到48%,非化石能源消費比重力爭達到18%。
同時,興安盟將大力發展可再生能源發電項目?!笆奈濉逼陂g規劃新增新能源項目總裝機550萬千瓦,到“十四五”末,興安盟風電裝機實現800萬千瓦、光伏裝機300萬千瓦、水電裝機10萬千瓦、生物質發電裝機15萬千瓦,清潔能源裝機占總裝機容量達到70%以上。
《規劃》還強調加強清潔能源就地消納。規劃建設200萬千瓦風光儲高比例耦合綠電制氫示范項目、科右前旗加強冬季燃煤污染防控30萬千瓦風電清潔供暖示范項目、科右前旗10萬千瓦牧光互補分布式光伏項目、突泉百萬千瓦風電基地一期50萬千瓦風電清潔供暖等項目,并在用電負荷集中區域,就近布局一批分布式風電和光伏項目。
同時,提高新能源外送能力。建設呼倫貝爾-興安-北京特高壓清潔能源電力外送通道;加強電網基礎設施建設,開工建設平川500千伏輸變電工程,開工建設中廣核300萬千瓦風電、京科右中電廠、蒙能投右中電廠500千伏配套送出工程。
此外,對于“十四五”期間新建的本地消納新能源發電項目,要求通過自發配置儲能或購買儲能服務等方式,配置不低于裝機容量的10%(2小時)的儲能設施。
《規劃》強調,大力推進電源側儲能項目建設、積極推動電網側儲能合理布局以及支持用戶側儲能多元化發展。以市場化的方式,探索集中建設一批電網側共享儲能電站。
《規劃》還提到,將資源優勢轉化為產業優勢。依托新能源建設對儲能的大規模需求,在正負極材料、電解液、電芯制造、電源集成等儲能關鍵材料和零部件制造領域引進掌握核心技術的企業。
1.興安盟已建、在建新能源項目
文件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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