駕駛“四輪山地車”
穿行“波浪形”道路,
感受現實版“速度與激情”,
(資料圖)
是不是很刺激???
但是,在騎行過程中
更要注意潛在的風險。
近日,藍山縣人民法院就審結一起
騎行“四輪山地車”受傷的
侵權責任糾紛案件。
基本案情
2022年1月,肖某在某公司經營的生態園(以下簡稱生態園)游玩時體驗“四輪山地車”騎行項目,在駕車通過“波浪形”障礙道路過程中,因坡面較陡無法順利前行,車輛在倒退過程中發生后翻,肖某從車上跌落受傷。后肖某被送往醫院治療,經醫生診斷,肖某雙手骨折,全身多處軟組織挫傷。肖某共住院19天,花費醫療費若干。騎行前,生態園為肖某購買了保險,事故發生后,保險公司已賠付醫療費及住院期間護理費18112元。后雙方就賠償事宜協商不成,肖某將生態園訴至法院,要求其賠償醫療費、后續醫療費、誤工費等損失合計約8萬余元。
據了解,為增加越野車項目的挑戰性和趣味性,生態園在賽道上設置一些刺激性通關障礙供游客選擇,事故發生的“波浪形”障礙道路坡度設置較高。
法院判決
法院經審理認為,“山地車”騎行體驗等游戲娛樂場所的經營者、管理者,未盡到安全保障義務,造成他人損害的,應當承擔相應責任。
本案中,生態園有義務保障提供給游客所選擇駕乘的路線均是安全的,對場內可能出現的各種危險情況要有相適應的有效預警和保護。消費者按照路線駕乘發生意外受傷,與生態園設置道路存在安全隱患有關,生態園并未盡到安全保障義務,具有過錯,應當對原告遭受的人身損害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肖某作為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成年人,自甘冒險選擇刺激過關的通道,操作駕駛過程中也未注意自身安全,應對其自身損失承擔一定的責任。最終,法院判決生態園對肖某受傷所產生的損失承擔70%的責任,肖某自行承擔30%的責任。
判決后,雙方均未上訴。目前判決已發生法律效力。
法官提醒
山地車、越野車游玩等刺激性項目具有一定的安全風險。經營者在提供商業性游樂服務時,應向消費者明示相關風險,嚴格評估游戲風險和消費者能力,對場所難易程度進行區分并嚴格管理;加強人員專業培訓,提升風險防控能力及突發事件應急能力;實時監控游戲過程,及時阻止消費者的高風險行為;出現突發事件時,及時幫助消費者脫離危險,妥善救治。消費者在游玩時,應量力而為,充分了解相關風險,按照要求參加安全培訓,掌握足夠技術要領,并向經營者如實告知身體健康狀況信息;游戲過程中應充分聽取安全提示,在做一些風險性動作前嚴格遵守安全動作指導,避免自身受傷,也避免傷害他人。
作者:盧康蕾、晏斐斤
供稿:藍山縣人民法院
來源:永州市中級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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