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義網記者8月22日從最高人民檢察院獲悉,遼寧省本溪市委原副書記杜秉海(副廳級)涉嫌受賄一案,由遼寧省監察委員會調查終結,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經遼寧省人民檢察院指定管轄,由遼陽市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日前,遼陽市人民檢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賄罪對杜秉海作出逮捕決定。該案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資料圖)
圖片來源:長安街知事微信(ID:capitalnews)
“75后”市委副書記被查
2023年5月4日,遼寧省紀委監委發布消息,本溪市委副書記杜秉海涉嫌嚴重違紀違法被查。
據“長安街知事”此前報道,杜秉海出生于1976年5月,1998年5月加入中國共產黨,1998年7月參加工作,大學學歷,學士學位。其早年在遼寧省科技廳工作,2018年8月升任副廳長。2021年6月,杜秉海“空降”至丹東市,相繼擔任副市長,市委常委、副市長。2022年8月履新本溪,擔任市委副書記,直至被查。
搞迷信活動、權色交易
紀法底線失守
正義網記者注意到,2023年7月21日,遼寧省紀委監委通報,遼寧省本溪市委原副書記杜秉海被“雙開”。
經查,杜秉海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搞迷信活動;無視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收受禮品禮金,接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旅游安排,違規借用管理和服務對象車輛;違反組織原則,不按規定報告個人有關事項;搞權色交易;紀法底線失守,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在專項撥款、科技項目立項獎勵等方面謀取利益,并非法收受財物。
杜秉海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廉潔紀律、生活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并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后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省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并報省委批準,決定給予杜秉海開除黨籍處分;由省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并移送。
來源:檢察日報正義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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